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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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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5-053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2015年8月28日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近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15,700万元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交通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1、2015年11月13日公司和交通银行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人民币15,700万元在交通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92天

 (2)理财计划代码:2171153998

 (3)实际理财天数:92天

 (4)起息日:2015年11月16日

 (5)到期日:2016年02月16日

 (6)利率:3.700%(年化),交通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并按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年率)向投资者计付理财收益。

 (7)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15,700万元整

 (8)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超募资金

 公司与交通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本理财计划为保证收益型产品。银行保障理财资金本金,并按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年率)向投资者计付理财收益。银行有权于提前终止日提前终止该产品,若银行行使提前终止的权利,则实际投资期限小于预期投资期限,投资者实际获得的理财收益将少于按预期投资期限计算可以获得的收益,投资者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理财计划有风险,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会涉及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导致理财产品实际理财收益的波动。如遇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调整。

 2、信用风险: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如宣告破产等,将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与收益支付产生影响。

 3、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将在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一次性支付,且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投资者提前支取,无法满足客户的流动性需求。

 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期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5、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交通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上述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乃至为零。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风险应对措施:

 1、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适度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六、备查文件

 1、与交通银行签订的理财产品协议书。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编号:2015-054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份暨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为了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高管和核心管理层承诺将自2015年7月11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015年11月16日,公司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郝先进先生的通知,其于2015年11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再次增持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本次增持日期:2015年11月16日

 2、本次增持方式:二级市场竞价交易

 3、本次增持股份数量:42,430股。具体情况如下:

 ■

 二、完成增持计划情况:

 2015年7月11日至2015年11月16日期间,公司高管和核心管理层累计增持公司股票364,930股,累计使用资金10,024,465.7元,已完成增持计划。明细情况如下:

 ■

 三、相关承诺

 以上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长田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郝先进先生均承诺:自增持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

 四、其他事项

 1、以上股份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2、以上股份增持情况与增持计划相一致,且已完成增持计划。

 3、以上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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