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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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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上接A17版)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09820

 传真:0755-82509920

 联系人:陈婕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客服电话:95574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的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09861

 传真:0755-82560289

 联系人:宋发根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峰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0755)25026188

 签章注册会计师:张小东、陈立群

 联系人:李妍明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募集申请于2015年7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2015〕1514号文注册。

 一、基金运作方式与类型

 1、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2、基金的类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三、发售时间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四、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五、募集场所

 本基金通过基金销售网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公开发售。

 投资者还可登录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在与基金管理人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基金管理人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目前基金管理人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网上交易服务)。

 具体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以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就募集和认购的具体事宜仔细阅读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如果本基金后续增加其他销售机构的,基金管理人将会刊登关于本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六、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不设最高募集规模。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七、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与认购价格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为1.00元/份。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调低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九、认购费用与认购份额的计算

 1、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用在认购时收取,具体认购费率如下,认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认购费用:

 ■

 募集期内投资者多次认购的,认购费用须按每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算。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1)若投资者选择认购A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下转A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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