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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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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部分债务违约 云维股份称不会影响公司运营
□本报记者 张玉洁

 □本报记者 张玉洁

 

 云维股份实际控制人、公司“11云维债”担保人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1月12日发布《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云维股份11月16日晚发布相关公告进行说明,并称煤化集团发生部分债务违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云维股份公告称,近年来受宏观经济下行、煤炭产能释放及煤化工产能过剩等因素影响,煤炭、煤化工行业景气度下降,煤化集团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下降,持续出现经营亏损;与此同时,公司融资规模持续增长,现金流压力较大,资金链紧张,出现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逾期情况。截至2015年10月30日,煤化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债务逾期13.05亿元,其中,信托融资6.43亿元、信用证3.42亿元、融资租赁2.07亿元、银行贷款0.76亿元、银行承兑汇票0.20亿元、委托贷款0.16亿元。

 公告介绍,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煤化集团面临的困难,提出了“通过债务重组、建立深化改革资金池,最大程度降低债务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以引入战略投资者、业务分拆、资产证券化为手段,通过业务重组盘活煤化集团的优质资产,改善经营情况,实现现金流平衡”的总体工作思路。

 云维股份表示,煤化集团发生部分债务违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煤化集团为公司公开发行的“11云维债”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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