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1月1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海龙 公告编号:2015-122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117),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完善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现将有关会议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18日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年11月18日9:30—11:30,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15年11月17日15:00—2015年11月18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1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职工之家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3、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逐项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议案》的8个子议题;

 (1)交易标的、交易方式及交易对方;

 (2)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3)保证金和转让方式;

 (4)交易标的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5)交易条件;

 (6)职工安置方案;

 (7)交易标的过户及违约责任;

 (8)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

 5、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资产交易合同>及<补充合同>的议案》;

 7、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8、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9、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1至议案9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1至议案9均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次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5-115)。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7日8:00-11:00,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11月17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2015年11月17日下午17:00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6-7530007

 传真:0536-7530677

 邮政编码:261100

 联系人: 张海文 王志军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签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677”。

 2、投票简称:“海龙投票”。

 3、 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海龙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

 邮政编码:261100

 联系电话:0536-7530007

 传 真:0536-7530677

 联 系 人: 张海文 王志军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具体为:

 ■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加盖公章)。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