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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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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新规
凸显逆周期调节

 

 (上接A01版)而新规实施意味着各证券新增融资客的保证金比例将至少为1。

 新规三大特征明显

 逆周期调节成为新规调整最为明显的特征。此外,多位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指出,本次《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修订还体现出三个明显特点。

 首先,“新老划断”明确,“增量融资”为主要针对对象,这意味着存量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也就此指出,此次调整仅针对新增融资合约,规则实施前已存续的融资融券合约仍按照修改前的相关规定执行。现存融资合约不需要因此次修订立即了结,合约的金额和期限不受影响,也不需要追加保证金,合约到期时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展期。

 业内指出,这就意味着融资交易还可以正常开展,甚至客户依然可以增加融资交易,监管层只不过是要限制增加融资交易过程中的杠杆率,以避免系统性风险和投资者权益的损失。因此,虽然新规对增量资金进行了降杠杆,但是还是允许继续有“增量”的,并非限制两融业务。基于此,大通证券资管部副总经理李娜认为,资金面的影响限于增量资金,较为有限。

 其次,调整考虑券商实际情况,市场化原则得到充分彰显。一方面,新规给予各证券公司一周时间做好相关技术系统准备工作,于11月23日起才正式实施。另一方面,各证券公司在符合监管要求前提下,还可以根据客户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确定具体比例。

 券商人士介绍,一周多的时间有利于券商对相关系统参数进行调整,尤其是对于一些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小规模券商来说,为其技术调整和客户服务预留出了宝贵时间。而各券商可以自主确定具体比例,则是在交易所的底线要求前提下,券商可以从自己的风险控制等角度做出差异化安排,区分不同客户的实际情况等安排、调整不同的保证金比例。

 第三,本次规则修订的主体为交易所,融券保证金本次并没有任何调整,仍维持不得低于50%的要求。

 业内人士表示,这是因为融券规模还相对较小。而对于融券规则的调整预期,以及何时监管层再对融资杠杆进行调整的预期,监管层肯定会出于防范系统性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以及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在宏观审慎监管原则下,继续做出统筹考虑。

 防范系统性风险

 监管部门相关人士透露,本次调整的核心是通过逆周期调节,防范系统性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10月开始的A股上涨同时也一直伴随着诸多“加杠杆”的新特征。除了市场杠杆水平较快上涨,融资余额快速增长之外,融资客较为追捧高市盈率股票和集中持有单只股票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因此,此前就有不少专业人士判断两融杠杆正在进入“警戒区”。

 早在新规政策出台之前,光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徐高就曾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组合拳下,政府救市取得初步成功,但是还需要继续稳定战果,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把杠杆继续降下来。其认为,10月之后,市场的杠杆资金规模已显的“比较大”。

 国泰君安副总裁蒋忆明表示,从成熟市场的经验来看,两融余额占到流通市值的比例通常不应超过3%,两融交易量占市场总交易量的比例通常不应超过20%。而11月以来,A股市场中这两个比例分别已经接近2.7%和14%左右。虽然成熟市场的数据仅为“经验数据”。但过高的杠杆比例必将引发市场过热的情况,从而对市场和投资者造成伤害。

 监管部门权威数据显示,在上半年股指最高的时候,前述两个数据分别接近3%和达到19%,随后两市股指从6月中旬开始出现了踩踏式暴跌。

 因此,张晓军指出,适当提高融资保证金比例,降低新开仓融资合约杠杆水平,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徐高表示,要保证两市的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前提,就是防止股指出现过大泡沫。从制度建设方面考量,除了降杠杆之外,还应该在完善IPO制度和注册制等多方面继续努力,以平抑股市中可能会出现的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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