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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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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5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优先股代码:360002

 ●优先股简称:中行优1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6元(税前)

 ●最后交易日:2015年11月19日

 ●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20日

 ●除息日:2015年11月20日

 ●股息发放日:2015年11月23日

 一、通过第一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方案的约定,决定并办理向境内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事宜。本次第一期境内优先股(优先股代码:360002;优先股简称:中行优1)股息派发方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15年8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

 二、第一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1、计息期间:2014年11月21日至2015年11月20日

 2、最后交易日:2015年11月19日

 3、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20日

 4、除息日:2015年11月20日

 5、股息发放日:2015年11月23日

 6、发放对象:截至2015年11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第一期境内优先股股东。

 7、发放金额:按照第一期境内优先股票面股息率6.00%计算,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6元(税前)。以第一期境内优先股发行量3.2亿股为基数,本行本次派发现金股息共计人民币19.2亿元(税前)。

 8、扣税情况:对于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由其自行申报缴纳股息所得税,本行向其每股优先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6元。其他股东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三、第一期境内优先股派息方案实施办法

 本行第一期境内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息由本行自行直接发放。

 四、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本行董事会秘书部

 电话:(8610)66592565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编:100818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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