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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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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5—76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德豪润达,证券代码:002005)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2015年6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不低于11.86元/股的价格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37,94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公告内容详见2015年6月15日、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15年8月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目前正在审核过程中。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26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11月10日开市起复牌交易(公司停牌及复牌的相关公告刊登在2015年8月26日、2015年11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事项为拟与国家级产业基金合作共同收购境外某照明企业资产,公司董事会和并购合作方正在积极推动此项业务的进行。截止目前,除保密协议外,本公司与资产出售方尚未就资产出售事宜签署任何书面协议,双方最终能否达成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除以上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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