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1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15-029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10日、11日和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10日、11日和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经向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询问后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宜。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