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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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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5-070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11月9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12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拾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业务需要,公司拟向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授信额度美金3,000万元,授信额度将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涉外信用证、商业票据贴现、进出口押汇、保理、提货担保/提单背书及国内、国际贸易融资等业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签署协议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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