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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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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15-41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固增水电站建设项目合同纠纷诉湖北水总水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水总公司”)的案件, 已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件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5日发布的《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38号)。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反诉状、应诉通知书,湖北水总公司就其所涉及的固增水电站施工合同纠纷案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机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反诉人(本诉被告):湖北水总水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武汉市硚口区建一路5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林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西昌市胜利路66号

 法定代表人:卿松

 3、反诉请求

 (1)终止反诉人与被反诉人之间的木里县固增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第Ⅱ标段施工合同。

 (2)被反诉人支付反诉人工程款及各项损失共计11634580.04元。

 (3)本案本诉和反诉费均由被反诉人承担。

 4、反诉的事实和理由

 本次反诉事项标的合同为木里县固增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第Ⅱ标段施工合同,反诉的基本事实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5日发布的《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38号),反诉人认为被反诉人的原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故请求法院支持其反诉请求。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根据现有情况,公司暂时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采取有力的法律措施依法维权,积极跟踪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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