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收购杭州檀木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与控股股东傅利泉先生共同向杭州檀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檀木科技”)增资扩股,增资总额为人民币8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510万元增资认购425万股股权,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檀木科技51%股权,檀木科技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9日和2015年9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资收购杭州檀木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15年11月11日获悉:檀木科技本次增资扩股事项已经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833.3333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檀木科技51%的股权。檀木科技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