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12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1日15:00至2015年11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9日(星期一);
3、会议召开地点:河北宣化东升路2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常战芳;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9221.2167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57%。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9218.0767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5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3.1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59%。
2、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4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59%。
经核查,本次会议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同意2184.2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14万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