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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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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15-080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11月10日、11月11日和11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自查情况说明

 1、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亦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公司向管理层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情况说明

 经公司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得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均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本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核实并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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