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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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若每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05元,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作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此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复核。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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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发布当天(2015年11月13日)富国天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一小时(9:30-10:30)。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17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3、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场外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3日
富国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0一五年第九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5年1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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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每月最后一个自然日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10 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05 元,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作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此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复核。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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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2、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4、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3日
关于富国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暂停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15年11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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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5年11月13日起暂停接受对本基金的申购、定投、转换转入业务申请。在暂停本基金申购、定投、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赎回业务正常办理。
2、关于恢复本基金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2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
所持“15山水SCP001”估值方法的公告
因发行主体相关公告,2015年11月11日15山水SCP001中债估值、中证估值与清算所估值发生明显差异。经我公司对山水水泥相关行业公司的综合分析和研究,认为当前企业的资质对该债券的清偿保障程度较高,因此,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相关原则和要求,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对该债券继续沿用前一日中债估值定价。我公司将对上述事宜保持高度关注,并对债券价值进行持续跟踪分析。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二0一五年第十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5年1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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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每月最后一个自然日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10 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05 元,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作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本次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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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2、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4、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