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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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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瑾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

 本基金经2015年3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准予中欧瑾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80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3月31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场交易量不足而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债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的信用风险,可能影响基金资产变现能力,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本基金管理人将秉承稳健投资的原则,审慎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严格控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9月29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3、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中心5楼、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4、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5、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6、设立日期:2006年7月19日

 7、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8、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6]102号

 9、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10、电话:021-68609600

 11、传真:021-33830351

 12、联系人:袁维

 13、客户服务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14、注册资本:1.88亿元人民币

 15、股权结构:

 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简称 UBI)出资6,58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7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上海睦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3,7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7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94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

 上述五个股东共出资18,800万元人民币。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窦玉明先生,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硕士,美国杜兰大学MBA,中国籍。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民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Marco D’Este 先生,意大利籍。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布雷西亚农业信贷银行(CAB)国际部总监,联合信贷银行(Unicredit)米兰总部客户业务部客户关系管理、跨国公司信用状况管理负责人,联合信贷银行东京分行资金部经理,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UBI)机构银行业务部总监,并曾在Credito Italiano(意大利信贷银行)圣雷莫分行、伦敦分行、纽约分行及米兰总部工作。

 朱鹏举先生,中国籍。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董事、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小组副组长,兼任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职于联想集团有限公司、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柏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

 刘建平先生,北京大学法学硕士,中国籍。现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北京大学助教、副科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副处长,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David Youngson先生,英国籍。现任IFM(亚洲)有限公司创办者及合伙人,英国公认会计师特许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安永(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英国伯明翰,伦敦)审计经理、副总监,赛贝斯股份有限公司亚洲区域财务总监。

 郭雳先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国际经济法),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国际金融法),美国南美以美大学法学硕士(国际法/比较法),中国籍。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助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唐步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籍。历任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部总监、监察部总监,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廖海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籍。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博士后。历任深圳市深华工贸总公司法律顾问,广东钧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美国纽约州Schulte Roth & Zabel LLP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

 陆正芳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总监,中国籍,上海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系学士, 13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路营业部经纪人。

 李琛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总监,中国籍,同济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学士, 17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大连证券上海番禺路营业部系统管理员,大通证券上海番禺路营业部客户服务部主管。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窦玉明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籍。简历同上。

 刘建平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籍。简历同上。

 卢纯青女士,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投资副总经理,兼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事业部负责人,中国籍。加拿大圣玛丽大学金融学硕士,10年以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北京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行业主管、研究总监助理、研究副总监。

 许欣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市场副总经理,中国籍。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14年以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销售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总监,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黄桦先生,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中国籍。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25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上海爱建信托公司场内交易员,上海万国证券公司部门经理助理、部门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中心部门经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助理总经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信息技术部总监,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管运营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葛兰女士,中欧瑾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国籍。美国西北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博士,4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研究员,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2014年10月加入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员,现任中欧明睿新起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月29日起至今)、中欧瑾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3月16日起至今)、中欧瑾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3月31日起至今)、中欧瑾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13日起至今)。

 吴启权先生,中欧瑾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国籍。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专业博士,7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高级副总裁。2015年3月加入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理兼研究员,现任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5日起至今)、中欧瑾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5日起至今)、中欧瑾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5日起至今)、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5日起至今)、中欧瑾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5日起至今)。

 孙甜女士,中欧瑾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国籍,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博士,6年以上证券及基金从业经验。历任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助理、上海烟草(年金计划)平衡配置组合投资经理,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通季季红、海通海蓝宝益、海通海蓝宝银、海通月月鑫、海通季季鑫、海通半年鑫、海通年年鑫投资经理。2014年8月加入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投资经理,现任中欧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1月18日起至今)、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1日起至今)、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9日起至今)、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4年12月15日起至今)、中欧纯债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15日起至今)、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7日起至今)、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12日起至今)、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18日起至今)、中欧瑾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18日起至今)、中欧瑾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18日起至今)、中欧睿尚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9月2日起至今)。

 5、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由总经理刘建平、分管投资副总经理卢纯青、事业部负责人周蔚文、陆文俊、刁羽、曹剑飞、刘明月、周玉雄、赵国英、曲径,风控部总监卞玺云组成。其中总经理刘建平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的情况

 1、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汤嵩彦

 电话:021-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4年《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9位,跻身全球银行20强;根据《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位列第217位。2014年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评选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截至2015年3月31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人民币6.63万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89.7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2、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

 牛先生2013年10月至今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至2013年10月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09年12月至2013年5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牛先生1983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获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获硕士学位,1999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彭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彭先生2013年11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起任本行行长;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年至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刘树军先生,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刘先生2014年4月至今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12年5月至2014年4月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2年5月任本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11年10月前历任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分行办公室主任、农行总行办公室正处级秘书,农行总行信贷部工业信贷处处长,农行总行托管部及养老金中心副总经理,本行内蒙古分行副行长。刘先生为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5年二季度末,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32只。此外,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信托计划、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金库宝资产保管、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QDLP资金、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客户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资产托管部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全面性原则:通过各个处室自我监控和专门内控处室的风险监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各处室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在岗位、处室和内控处室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作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资料管理制度》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基金托管人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基金托管人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基金托管人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联系人:袁维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zofund.com

 (二)其他销售机构

 (1)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宏革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服热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89

 传真:010-64482090

 客服热线: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热线: 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总经理:刘建平

 成立日期:2006年7月19日

 电话:021-68609600

 传真:021-68609601

 联系人:管志斌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经办会计师:单峰 俞伟敏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中欧瑾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及现金等)、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大类资产配置,强调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与自下而上的市场趋势分析有机结合进行前瞻性的决策。综合考虑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市场发展趋势、风险控制要求等因素,制定本基金资产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理念,在以整个宏观策略为前提下,把握结构性调整机会,将行业分析与个股精选相结合,寻找出表现优异的子行业和优质个股。

 (1)行业分析

 在综合考虑行业的周期、竞争格局、技术进步、政府政策、社会习惯的改变等因素后,精选出行业地位高、行业的发展空间大的子行业。

 (2)个股选择

 本基金在选择个股时关注如下几个方面:

 1)基本面

 主营业务竞争力强,包括技术、品牌、政策或者规模等方面

 盈利能力强,不仅有短期的业绩与盈利支撑,盈利的稳定性、持续性好,具有长期的投资空间

 良好的治理结构

 管理层能力强

 商业模式优越

 2)估值水平

 本基金除了关注个股的基本面之外,还要考查个股业绩的增长性和估值的匹配程度,如果估值比较合理或者低估就会选择买入并坚持持有,相反如果估值已透支了未来几年的增长,即业绩增长的速度与股价和市盈率不相匹配,那么就会相应减持这种股票。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久期偏离、期限结构配置、类属配置、个券选择等积极的投资策略,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1)久期偏离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市场结构变化等方面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预测利率的变化趋势,从而采取久期偏离策略,根据对利率水平的预期调整组合久期。

 (2)期限结构配置

 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的变化情况的判断,适时采用哑铃型或梯型或子弹型投资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便最大限度的避免投资组合收益受债券利率变动的负面影响。

 (3)类属配置

 类属配置指债券组合中各债券种类间的配置,包括债券在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间的分布,债券在浮动利率债券和固定利率债券间的分布。

 (4)个券选择

 个券选择是指通过比较个券的流动性、到期收益率、信用等级、税收因素,确定一定期限下的债券品种的过程。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结构和质量的跟踪考察、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预估提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谨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6、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与传统的信用债券相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普遍具有高风险和高收益的显著特点。本基金将运用基本面研究,结合公司财务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投资。具体为:①研究债券发行人的公司背景、产业发展趋势、行业政策、盈利状况、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等基本面信息,分析企业的长期运作风险;②运用财务评价体系对债券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成长能力、现金流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估发行人财务风险;③利用历史数据、市场价格以及资产质量等信息,估算私募债券发行人的违约率及违约损失率;④考察债券发行人的增信措施,如担保、抵押、质押、银行授信、偿债基金、有序偿债安排等;⑤综合上述分析结果,确定信用利差的合理水平,利用市场的相对失衡,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品种进行投资。

 7、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控制风险和锁定收益为主要目的。在个券层面上,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公司的基本面研究和未来走势预判,估算权证合理价值,同时还充分考虑个券的流动性,谨慎进行投资。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金融机构人民币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金融机构人民币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该利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直观明了,为广大投资人所熟悉;数据容易获得,适合作为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积极投资于股票及债券等风险资产,在长期有机会获得相对于无风险利率的风险溢价。本基金力争基金累计净值的长期的收益率超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15年第3季度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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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3月31日,基金业绩截止日2015年9月30日。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欧瑾源灵活配置混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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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欧基金 Wind

 中欧瑾源灵活配置混合C

 ■

 数据来源:中欧基金 Wind

 2. 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3月31日,建仓期为2015 年3月31日至2015 年9月30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依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3月刊登的《中欧瑾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重要提示”部分

 增加了“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9月29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的描述。

 二、“二、释义”部分

 更新了《基金法》的释义。

 三、“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

 2、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股权结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基金基金经理和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信息。

 四、“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五、“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更新了直销机构的网站信息和代销机构的基本信息。

 六、“六、基金的募集”部分

 1、增加了基金的募集信息。

 2、删除了涉及募集期的描述。

 七、“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

 1、增加了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

 2、删除了涉及基金合同生效和募集失败的描述。

 八、“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增加了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

 九、“九、基金的投资”部分

 增加了“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的内容,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

 十、“十、基金的业绩”部分

 增加了整章的信息,包括“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和“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

 十一、“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信息。

 十二、“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网站信息。

 十三、“二十二、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

 增加了整章的信息,包括自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9月29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以下为本基金管理人自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9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的公告。

 ■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3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琪丰灵活配置混合A、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A实施认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旗下理财交易及客户服务平台 “钱滚滚”(包括www.qiangungun.com、手机“钱滚滚”APP及“中欧钱滚滚”官方微信)认购旗下中欧琪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开展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活动时间

 中欧琪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募集期间。

 二、适用基金范围

 中欧琪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三、费率优惠方案

 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以及兴业银行的借记卡且通过通联支付渠道,在钱滚滚相关交易平台上认购中欧琪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或通过充值中欧滚钱宝货币基金进行支付的,认购费率享受1折优惠;如原费率适用固定费用的,将不享受费率优惠,按原费率执行。

 四、重要提示

 1、若通联支付渠道支持的银行卡范围发生变更,本公司届时将更新钱滚滚相关交易平台的信息,请投资者注意查询。

 2、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交易的相关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等文件,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3、请投资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谨慎投资。

 4、本公告有关基金交易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中欧基金官网www.zofund.com、钱滚滚网站www.qiangungun.com、手机“钱滚滚”APP或钱滚滚官方微信。

 客服电话:400-700-9700(长途免费)、021-68609700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3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

 “万华化学”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万华化学(股票代码:600309)于2015年11月05日起停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关于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1月12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该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活跃交易。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如发生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调整估值方法并公告,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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