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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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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旗下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2015-11-13

 由于中信标普指数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终止维护和发布“中信标普全债指数”,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投资业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增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对上述五只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调整,并修改基金合同的相应条款,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事项

 将基金合同中“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原条款“五、业绩比较基准

 55%×中证新兴产业指数+ 4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中证新兴产业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精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上市的规模大、流动性好的100 家新兴产业公司作为样本,综合反映了沪深证券市场中新兴产业公司的整体表现。中信标普全债指数的编制方为中信标普指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指数编制方法先进,指数信息透明度高,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的指数,具有很高的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基准。本基金的投资主要以战略新兴产业及其相关行业中的优质企业股票为主,并对固定收益类资产进行资产配置和主动投资,以获取良好收益。为此,综合基金资产配置与市场指数代表性等因素,本基金选用中证新兴产业指数和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加权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基准。”

 修改为:

 “五、业绩比较基准

 55%×中证新兴产业指数+ 45%×中证全债指数

 中证新兴产业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精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上市的规模大、流动性好的100 家新兴产业公司作为样本,综合反映了沪深证券市场中新兴产业公司的整体表现。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指数编制方法先进,指数信息透明度高,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具有很高的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基准。本基金的投资主要以战略新兴产业及其相关行业中的优质企业股票为主,并对固定收益类资产进行资产配置和主动投资,以获取良好收益。为此,综合基金资产配置与市场指数代表性等因素,本基金选用中证新兴产业指数和中证全债指数加权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基准。”

 二、浦银安盛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事项

 将基金合同中“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原条款“五、业绩比较基准

 1、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55%×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4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2、选择比较基准的理由

 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是由中证800指数中属于可选消费或主要消费行业的成份股组合内选取50只股票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以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内消费主题股票的整体状况。中信标普全债指数的编制方为中信标普指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指数编制方法先进,指数信息透明度高,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的指数,具有很高的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基准。本基金的投资主要以受益于中国经济可持续增长、经济结构转型趋势和消费升级驱动的大消费行业及其相关行业的优质企业股票为主,并对固定收益类资产进行资产配置和主动投资,以获取良好收益。为此,综合基金资产配置与市场指数代表性等因素,本基金选用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和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加权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基准。”

 修改为:

 “五、业绩比较基准

 1、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55%×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45%×中证全债指数。

 2、选择比较基准的理由

 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是由中证800指数中属于可选消费或主要消费行业的成份股组合内选取50只股票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以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内消费主题股票的整体状况。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指数编制方法先进,指数信息透明度高,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具有很高的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基准。本基金的投资主要以受益于中国经济可持续增长、经济结构转型趋势和消费升级驱动的大消费行业及其相关行业的优质企业股票为主,并对固定收益类资产进行资产配置和主动投资,以获取良好收益。为此,综合基金资产配置与市场指数代表性等因素,本基金选用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和中证全债指数加权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基准。”

 三、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事项

 将基金合同中“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原条款“五、业绩比较基准

 1、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

 55%×中证500指数(000905)+ 4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2、选择比较基准的理由

 中证500指数(000905)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开发的指数中的一种,其样本空间内股票是扣除沪深300指数样本股及最近一年日均总市值排名前300名的股票,剩余股票按照最近一年(新股为上市以来)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20%的股票,然后将剩余股票按照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排名在前500名的股票作为中证500指数样本股。中证500指数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内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新经济结构主题混合型基金重点投资受益于中国经济可持续增长、新的经济结构包括新型城乡一体化结构以及新需求结构、新产业结构的若干持续快速增长行业中的优质公司,从风格角度看所筛选的行业主要是在未来中国经济增长中具有持续快速增长的各行业,因此用中证500指数比较合适。中信标普全债指数的编制方为中信标普指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指数编制方法先进,指数信息透明度高,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的指数,具有很高的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基准。本基金主要投资受益于中国经济结构转型趋势、新的经济结构包括新城乡结构、新需求结构、新产业结构的相关行业的优质企业股票为主,并对固定收益类资产进行资产配置和主动投资,以获取良好收益。为此,综合基金资产配置与市场指数代表性等因素,本基金选用中证500指数和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加权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基准。”

 修改为:

 “五、业绩比较基准

 1、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

 55%×中证500指数(000905)+ 45%×中证全债指数

 2、选择比较基准的理由

 中证500指数(000905)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开发的指数中的一种,其样本空间内股票是扣除沪深300指数样本股及最近一年日均总市值排名前300名的股票,剩余股票按照最近一年(新股为上市以来)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20%的股票,然后将剩余股票按照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排名在前500名的股票作为中证500指数样本股。中证500指数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内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新经济结构主题混合型基金重点投资受益于中国经济可持续增长、新的经济结构包括新型城乡一体化结构以及新需求结构、新产业结构的若干持续快速增长行业中的优质公司,从风格角度看所筛选的行业主要是在未来中国经济增长中具有持续快速增长的各行业,因此用中证500指数比较合适。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指数信息透明度高,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具有很高的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基准。本基金主要投资受益于中国经济结构转型趋势、新的经济结构包括新城乡结构、新需求结构、新产业结构的相关行业的优质企业股票为主,并对固定收益类资产进行资产配置和主动投资,以获取良好收益。为此,综合基金资产配置与市场指数代表性等因素,本基金选用中证500指数和中证全债指数加权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基准。”

 四、浦银安盛增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事项

 将基金合同中“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原条款“五、业绩比较基准

 1、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55%×中证500指数+4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2、选择比较基准的理由

 中证500 指数(000905)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开发的指数中的一种,其样本空间内股票是扣除沪深300 指数样本股及最近一年日均总市值排名前300 名的股票,剩余股票按照最近一年(新股为上市以来)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20%的股票,然后将剩余股票按照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排名在前500 名的股票作为中证500 指数样本股。中证500 指数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内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该指数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和良好的可投资性,是反映我国证券市场上股票整体走势的重要代表性指数;中信标普全债指数的编制方为中信标普指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指数编制方法先进,指数信息透明度高,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的指数,具有很高的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基准。”

 修改为:

 “五、业绩比较基准

 1、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55%×中证500指数+45%×中证全债指数

 2、选择比较基准的理由

 中证500 指数(000905)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开发的指数中的一种,其样本空间内股票是扣除沪深300 指数样本股及最近一年日均总市值排名前300 名的股票,剩余股票按照最近一年(新股为上市以来)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20%的股票,然后将剩余股票按照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排名在前500 名的股票作为中证500 指数样本股。中证500 指数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内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该指数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和良好的可投资性,是反映我国证券市场上股票整体走势的重要代表性指数;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指数编制方法先进,指数信息透明度高,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具有很高的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基准。

 综合本基金资产配置与市场指数代表性等因素,本基金选用中证500指数和中证全债指数加权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基准。”

 五、浦银安盛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事项

 将基金合同中“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原条款“五、业绩比较基准

 1、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55%×沪深300指数+4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2、选择比较基准的理由

 沪深300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总体走势的综合性指数,它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所选择的成分股具有规模大、流动性好的特征。该指数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和良好的可投资性,是反映我国证券市场上股票整体走势的重要代表性指数;中信标普全债指数的编制方为中信标普指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指数编制方法先进,指数信息透明度高,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的指数,具有很高的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基准。

 综合基金资产配置与市场指数代表性等因素,本基金选用沪深300指数和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加权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基准。”

 修改为:

 “五、业绩比较基准

 1、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55%×沪深300指数+45%×中证全债指数

 2、选择比较基准的理由

 沪深300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总体走势的综合性指数,它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所选择的成分股具有规模大、流动性好的特征。该指数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和良好的可投资性,是反映我国证券市场上股票整体走势的重要代表性指数;中证全债指数编制方法先进,指数信息透明度高,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的指数,具有很高的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基准。

 综合基金资产配置与市场指数代表性等因素,本基金选用沪深300指数和中证全债指数加权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基准。”

 本公司将在更新的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本次变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为便利投资者,本公司将修订后的《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增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官网上披露。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py-axa.com)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上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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