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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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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5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00起。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2015年1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下午15:00—2015年11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唐家湾镇清华科技园创业大楼东楼6层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规模;

 2.2 债券期限;

 2.3 债券利率和确定方式;

 2.4 发行方式;

 2.5 发行对象;

 2.6 募集资金用途;

 2.7 偿债保障措施;

 2.8 本次债券增信措施;

 2.9 发行债券的上市;

 2.10 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议案;

 7、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1、上述议案1-3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2、上述议案4-6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上述议案7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特别事项说明

 对议案2的审议,需逐项进行表决;对议案4的审议需以特别决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和联系方式

 1、登记时间:

 2015年11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下午17:00。

 2、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唐家大学路101号清华科技园创业大楼第六层东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9080

 联系人:付小芳

 联系电话:0756-3612810 指定传真:0756-3612812

 电子邮箱:fuxiaofang@chinalihe.com

 4、其他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但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2”。

 2、投票简称:“力合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力合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①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②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具体说明如下:

 ①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

 案”进行投票。

 ②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应当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或者其他相关系统开设的“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2日

 附: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或单位)出席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6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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