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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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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15-051

 200550 江铃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0月23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此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至11月11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1、鉴于王锟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提名袁明学先生候选公司董事,董事会同意将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的上述董事提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卢松先生、王琨女士、李显君先生一致同意上述董事变更议案。

 王锟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

 袁明学先生简历

 袁明学先生,1968年出生,拥有北京工业学院车辆工程学士学位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长安汽车副总裁。袁明学先生曾任长安厂检验处技术干部,长安公司质量部检验处技术干部、技术室主任,长安公司汽车制造厂检验三处技术干部,长安公司质量部检查处代理副处长、副处长、处长、质量部副部长兼检查处处长、质量部部长,发动机制造厂厂长,南京长安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长安汽车总裁助理兼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长安汽车总裁助理兼战略规划部部长、资本运营处处长,长安汽车总裁助理兼海外事业发展部总经理。袁明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袁明学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董事会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董事会批准J22项目,项目总投资1.73亿元人民币(含前期已批准的6700万元人民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J22是本公司江铃品牌轻客商用车产品。本项目旨在通过交付一款性价比高的江铃品牌轻客车型,满足客户需求,拓展公司产品组合。项目投产时间为2017年上半年。项目投资主要用于工程开发费用和购置相关模夹具。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卢松先生、王琨女士、李显君先生就公司董事变更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经审阅袁明学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袁明学先生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此提名人选。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15-052

 200550 江铃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12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下午3:00至2015年12月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2月1日下午3: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截止2015年12月4日下午3: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B股股东。如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6、会议地点:中国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北大道509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选举袁明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见2015年11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出席的人士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B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出席人士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

 非江西省南昌市本埠的公司股东(包括B股股东)可以通讯方式预约登记。(出席会议的回执见附件2)

 2、登记时间:2015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50

 2、投票简称:江铃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2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4、在投票当日,“江铃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0550;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业

 务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业务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下午3:00至2015年12月9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大会预期不超过一天。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北大道509号公司证券部

 电话:86-791-85266178

 传真:86-791-85232839

 邮编:330001

 联系人:全实、龚辉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1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股份类别(A股或B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附件2:

 出席股东大会回执

 致: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5年12月1日(B股截止2015年12月4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签名:

 股东账号:

 股东签署:(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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