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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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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5-151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黄山北大门整体开发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经过对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名胜风景区的长期考察研究,经双方多次磋商,近日,公司(或简称“乙方”)与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黄山北大门整体开发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情况

 名称: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北海南路政府大楼。

 公司与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项目总投资金额目前尚未确定。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黄山北大门整体开发项目(以下简称“目标项目”或“本项目”)。

 (二)合作内容

 合作主要围绕目标项目区域范围内的保护与利用、相关配套建设用地的开发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游客集散中心、星级酒店、温泉度假村、风情商业街、娱乐城、水街、水上休闲娱乐、青年旅社、养生苑等,主要建设内容以通过评审的总体规划为准。

 (三)合作范围

 主要范围包括目标项目用地面积约1.6平方公里(约2500亩),包括山体、河流以及可供利用的土地、林地等,相关配套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及范围将以政府部门最终批准的结果为准。

 (四)合作模式

 甲、乙双方以经政府部门审批的《黄山北大门区域总体规划》为基础,共同制订目标项目的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乙方注册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目标项目的建设、经营与管理,争取5年内将目标项目所属区域打造成国内外知名的文化旅游新区和功能齐备的游客集散中心。

 目标项目涉及用地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需办理出让的建设用地按照政府相关政策要求按程序办理,甲方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予以乙方最大限度的支持和配合。

 (五)相关约定内容

 双方约定,目标项目的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并报市政府审批后,即签订本项目的正式投资协议。

 目标项目的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后,甲方将成立目标项目的开发领导小组作为该项目具体实施的协调机构,具体协调项目前期、建设、经营与管理的相关问题。乙方将在黄山区境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目标项目的建设、经营与管理。

 目标项目所属区域部分旅游配套设施涉及基础设施代建的,甲乙双方可通过PPP模式或其他方式进行合作,具体合作方式及土地出让方式另签协议约定。

 在本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项目土地预付款3000万元,用于土地征用拆迁等前期工作,并可在土地招拍挂费用中冲抵。甲方不得再就本项目对外招商或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相关投资协议项目。

 三、上述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意义和影响

 黄山位于安徽省南部黄山市境内(景区由市直辖),是安徽旅游的标志,系中国十大风景名胜中唯一的山岳风光,为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

 签署本次协议是公司继黄山太平湖金盆湾旅游综合开发项目、黄山北门荣盛耿城文旅产业园项目之后,再次与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政府进行合作。通过本次合作,将进一步提升黄山接待能力与条件,释放黄山旅游资源效益,培养黄山新的旅游亮点,致力于将所属区域打造成国内外知名的以度假、养生、娱乐、休闲、游客集散为一体的文化旅游陆港新区。本协议的签署进一步强化了公司在大黄山区域旅游、度假、养老等产业资源的整合能力,为公司大健康板块注入了新的活力。

 四、风险提示

 鉴于上述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协议的具体内容尚待逐步落实,开发过程及未来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内容的落实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政府签订的《黄山北大门整体开发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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