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11月10日,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26),现补充说明如下:
原文中“同意公司使用4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事项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应为“同意使用4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全资子公司--多氟多(焦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事项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