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1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618 900908 证券简称:氯碱化工 氯碱B股 编号:临2015-028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适时增持“氯碱化工”股份,并承诺增持后6个月内不减持。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于2015年8月25日至8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个人名义增持了公司股份。2015年11月9日接到董事总经理张伟民、副总王浩、董事会秘书许沛文的通知,上述人员于2015年11月5日-11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个人名义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增持数量及增持价格

 董事总经理张伟民:10000股,买入均价:13.54元;副总王浩:10000股,买入均价:13.67元;董秘许沛文:6000股,买入均价:13.65元。

 二、增持目的

 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是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在2015年7月10日公司披露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中做出的承诺。

 三、增持的合法性

 增持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5〕66?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