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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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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5-119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及回购的补充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1月9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及回购的补充公告”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司2015-118号公告)。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公司对上述公告补充披露内容如下:

 一、“特别提示”增加风险提示相关内容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后如借款到期不能全部偿还或逾期不能偿还,北京弘轩49%的股权存在不能按约定购回的风险,按目前北京弘轩账面净值计算存在资产损失的风险。公司认为,“北京夏各庄一、二期项目”全部销售所带来的现金流入足以偿还到期借款及股权回购款,且有本公司为借款及股权回购进行担保,能够有效规避借款不能按约定偿还及股权到期不能按约定购回的风险。”

 二、“六、本次股权转让及回购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中第3条内容相应调整为:

 “公司认为,“北京夏各庄一、二期项目”全部销售所带来的现金流入足以偿还到期借款及股权回购款,且有本公司为借款及股权回购进行担保,能够有效规避借款不能按约定偿还及股权到期不能按约定购回的风险。”

 上述公告的其他内容无变化,补充后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及回购的补充公告(更新后)》将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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