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26项。
公司拥有的专利明细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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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发明专利的专利权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国显科技拥有软件著作权3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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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显科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国显科技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国显科技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国显科技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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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显科技主要负债为流动负债,且流动负债主要以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为主。其中,短期借款主要为银行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主要系经营性项目形成的应付款项。其他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
八、国显科技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国显科技所处行业情况
1、标的资产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液晶显示模组产品属于制造业下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9)。根据2011年6月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信息”产业中的“新型显示器件”领域,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从实际应用来看,公司所处行业亦通称为液晶显示行业。
2、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系
液晶显示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竞争充分,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进行宏观调控。液晶显示行业的宏观调控职能主要由工信部、发改委承担。其中,发改委主要负责研究和制定行业发展战、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工信部主要负责研究行业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并主要借助行业协会对相关企业进行监管。
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晶分会是液晶显示行业的自律性管理机构,隶属于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的二级协会,接受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领导。该分会的主要职责一方面是协助政府分析报告行业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为政府制定产业政策、重大项目决策提供咨询和参考建议;另一方面为会员企业提供有价值的行业资讯服务,帮助国内企业了解、熟悉国际产业环境,搭建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协助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并促进会员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的相关资源优势,促进全行业共同发展。
3、主要产业政策
近年来,与液晶显示行业相关的主要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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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产品用途
1、主营业务及发展历程
国显科技成立于2006年,发展至今经历了如下三个阶段:
(1)初创阶段(2006至2009年)
国显科技成立之初,主营业务以中小尺寸显示屏的销售为主。在此阶段,国显科技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同时对液晶显示行业的理解也不断加深。
(2)成长阶段(2010至2011年)
通过对市场进行前瞻性分析和敏锐判断,自2010年初起,国显科技加大了研发、生产投入,开始逐步由贸易型企业向生产型企业转型。
(3)加速发展阶段(2012年至今)
2012年以来,国显科技不断丰富产品线,在已有产品液晶显示模组的基础上,成功开发出电阻式触摸屏和电容式触摸屏,完成了液晶显示器件与触摸屏的垂直一体化产业链布局,整合触摸屏和液晶显示模组产业资源,为客户提供完整的产品解决方案。在此阶段,国显科技加大了中大尺寸液晶显示模组和触摸屏的研发和销售力度。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国显科技目前主要从事液晶显示模组、电阻式及电容式触摸屏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国显科技的产品作为显示器件及触控器件,广泛应用于平板电脑、智能手机、学习机、GPS导航仪、工控、安防、家电等领域。
(1)液晶显示模组的用途
液晶显示模组(LCM)由液晶显示面板、驱动电路、背光源等组件组成。液晶显示模组安装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上,在中央处理器的控制下,实现显示功能。
液晶显示面板内部包含多种材料及元件,不同类型液晶显示模组产品所需材料不尽相同,但是基本结构类似,即主要由偏光片、彩色滤光片、LCD玻璃(内含有液晶)等组成。背光源主要由LED灯以及反射板、分光片、棱镜片、扩散板等膜材组成。显示面板与驱动电路、背光源贴合成一个液晶盒,即为液晶显示模组产成品。
根据屏幕尺寸不同,液晶显示模组可以分为中小尺寸液晶显示模组和大尺寸液晶显示模组两类,应用于不同的下游终端产品领域。中小尺寸液晶显示模组习惯上指10.4寸以下的模组产品,其终端应用领域包括手机、平板电脑、GPS、数码相机、游戏机、学习机等众多产品。其中,一般将7.0寸以下的液晶显示模组称为小尺寸产品,将7.0-10.4寸的液晶显示模组称为中尺寸产品。受益于平板电脑、车载液晶显示、智能家电等下游应用市场规模的持续增长,近年中尺寸产品出货量和市场份额均呈快速增长趋势。大尺寸液晶显示模组习惯上指11.6寸以上的模组产品,其终端应用领域主要包括笔记本电脑、液晶电视、液晶显示看板、自助服务终端等产品。
液晶显示模组(LCM)的基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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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触摸屏的用途
触摸屏可分为电阻式触摸屏和电容式触摸屏两种。
电阻式触摸屏由上下两层透明导电电极组成,该透明导电电极材料主要是ITO导电膜玻璃。在两层透明导电极之间有许多细小的透明隔离点把它们隔开绝缘。当触摸操作时,薄膜下层的ITO会接触到玻璃上层的ITO,经由感应器传出相应的电信号,通过处理器运算转化为触摸屏上的具体物理位置。
电容式触摸屏分为表面电容式和投射电容式,其工作原理是人体电流感应。表面电容式触摸屏的检测原理是:当用户进行触摸操作时,手指和触摸屏表面玻璃内侧的Sensor(ITO导电层)上形成以一个耦合电容,在接触点产生电荷,从而改变导电膜上的电荷分布,通过四角的控制器计算得出触摸点的位置。投射电容式电容屏的检测原理是:当手指接触触摸屏时,在触摸屏的Sensor(ITO导电层)形成外部电容,外部电容和Sensor自有的内部电容形成并联电路,改变内部电容的容量,通过高频交流电检测内电容容量的改变,计算出触摸点的位置。表面式电容屏存在失真问题,而投射式电容触摸屏因其支持多点触控、高灵敏度、高可靠性已经成为消费电子等领域的主流。
电阻式触摸屏和电容式触摸屏是触控领域的主流技术,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应用市场的快速发展,带动了触摸屏需求的蓬勃发展,只要存在人机交互需求的地方,都可能是触摸屏的应用领域。当前,消费电子领域是触摸屏模组是最主要的应用市场,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超级本、二合一电脑、可穿戴设备、学习机、游戏机、照相机等;随着技术进步,触控技术在专业显示领域也逐渐得到广泛应用,如车载液晶显示(车载导航、汽车中控、仪表盘)、白色家电、医疗仪器、电子看板、公共显示等;在工业领域,触控技术的应用前景也十分广阔,包括工业控制系统、可携式终端、电梯控制等。智慧家居、智慧城市、物联网的快速发展亦将极大地扩展触控显示技术的应用领域。
(三)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液晶显示模组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国显科技液晶显示模组的生产流程图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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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晶显示模组的生产过程中,核心环节包括贴偏光片(POL)、COG、FOG、组装背光模组等步骤。
首先,国显科技将外购的大片液晶显示玻璃送交切裂厂商,由切裂厂商将大片玻璃切割成相应尺寸的小片液晶显示玻璃,并进行清洗后送回国显科技,以备后续生产。
其次,国显科技将外购的偏光片(上偏光片和下偏光片)分别贴于小片液晶显示玻璃的上下两侧。之后,国显科技通过异方性导电胶(ACF)将IC芯片邦定于液晶显示玻璃上(即COG步骤),并同样通过异方性导电胶将柔性电路板(FPC)邦定于COG上(即FOG步骤),再经过电测、点胶等工序,形成液晶显示玻璃半成品。同时,背光模组产线将LED灯和胶框进行组装,接着组装反射片、导光板(LGP)、下铁框形成背光模组半成品,紧接着组装后下扩散片、下增光片、上增光片、保护胶形成成品,最后在经过电测、焊接引线、OQC抽检等工序,形成背光模组成品。
再次,国显科技将上述邦定了芯片与柔性电路板的半成品液晶显示玻璃与背光显示模组进行组装,再安装铁框、焊接引脚,并经过电测、贴高温胶、OQC抽检等步骤,形成液晶显示模组成品。
最后,国显科技对液晶显示模组成品进行喷码、质量抽检,并最终包装入库。
2、电容式触摸屏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国显科技电容式触摸屏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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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容式触摸屏的生产过程中,核心环节包括上下线蚀刻、线路印刷、上下线中片贴合、小片切割、FPC邦定、Lens贴合、测试等步骤。
首先,国显科技将采购的上、下线卷材按照尺寸标准裁剪成为中片,并进行老化处理、蚀刻、银线印刷,即完成中片材料的功能性制作。
其次,国显科技将具有功能性的中片上线的两个面分别贴合OCA光学胶,然后再与下线材料进行贴合,再将贴合后的中片切割成小片触摸屏传感器(即小片触摸屏sensor),并经过脱泡、测试,检查等工序,把小片触摸屏传感器与烧录好程序及测试好的柔性电路板进行邦定,即为FOG产品。
再次,国显科技将外购的盖板玻璃与FOG进行贴合、脱泡,完成触摸屏模组成品。
最后,国显科技对触摸屏模组成品进行喷码、点胶、成品测试、外观检查、覆保护膜、QA抽检,最终包装入库。
3、电阻式触摸屏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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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阻式触摸屏模组的生产过程中,核心环节包括:上下线材料蚀刻、线路印刷、上下线贴合、小片裁切、FPC邦定、测试等步骤。
首先,国显科技将外购的上线卷材裁切为中片,经过老化、蚀刻、线路印刷;下线经过蚀刻、线路印刷;上线与双面胶粘合后再与下线贴合,即完成中片材料功能性制作。
其次,国显科技对上下线贴合的中片材料的上线贴覆PET保护膜,再进行单体切割、测试、然后邦定FPC,成为成品。
最后,国显科技将成品进行点胶、测试、喷码、成品检查、覆保护膜、QA抽检、并最终包装入库。
4、背光模组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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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背光模组材料经IQC检验合格后,由仓库发给产线,产线接到背光物料后,进行背光组装,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对下铁框、胶框进行喷码,以便发生异常后品质追踪;第二步,对LED主件进行贴胶,并与胶框进行组装;第三步,组装反射片、导光板、下铁框,形成半成品;第四步,将半成品组装下扩散片、下增光片、上增光片、保护胶或遮光胶形成成品;第五步,将组装好的背光模组进行电测、焊接引线、外观检查、OQC抽检等工序,形成背光模组成品。
(四)国显科技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国显科技的主要原材料为各种规格的液晶面板、驱动IC、ITO导电膜玻璃、柔性电路板(FPC,Flexible Printed Circuit)、银胶及其他电子元器件等。
国显科技的采购部门根据销售部的生产销售计划制订原材料采购计划,并对部分原材料实行基于安全库存的动态采购模式,在保证生产物料供应的基础上,降低库存成本,减少运营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周转率。国显科技的原材料采购模式主要为直接采购,由采购部集中执行,以提高采购规模、降低采购价格。
国显科技原材料的采购周期一般为10天左右。驱动IC因生产耗时较长,其采购需提前1-2个月左右下单。根据行业惯例,国显科技采购液晶面板和驱动IC需向供应商预付采购款,其他原材料的采购主要为后付款方式。国显科技通过电汇方式对供应商付款,供应商一般给予国显科技2-3个月的信用期。
国显科技建立了合格供应商甄选机制,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并将审核通过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国显科技会对供应商的质量和价格进行持续考评,淘汰不合格的供应商,并甄选新的供应商。国显科技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对同类原材料至少确定2-3家供应商。国显科技所需的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采购渠道通畅。
2、生产模式
国显科技的主要产品液晶显示模组及触摸屏的终端客户主要为平板电脑、GPS导航仪、学习机等数码产品的生产厂商,并且液晶显示模组或触摸屏是此类数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此类产品的规格品种较多且呈系列化,因此国显科技的客户更强调定制化的设计和服务。
国显科技的产品一般为定制式生产。首先,国显科技的下游厂商在对产品进行设计和研发,进而确定液晶显示模组或触摸屏的产品规格和品质标准;而后,国显科技根据下游厂商的要求进行产品方案设计,并打样、测试;最后,下游厂商对国显科技的样品检测认证通过后,由国显科技正式进行生产。
国显科技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列明的需求进行定制式生产。国显科技制定了严格的生产计划排程体系,根据与客户合作情况、客户订单规模对客户进行分类,按照客户重要性程度、订单规模大小及具体订单产品安排生产计划及交货期限等。国显科技将玻璃切割、LED组件等部分生产流程委托外协厂商进行生产,同时派出生产管理人员、品质检测人员对外协生产产品质量进行严格管理,在按时满足客户订单需求的同时确保产品质量。
3、销售模式
根据市场特征,国显科技采取直销的模式,设立了销售部并由自有销售团队进行销售,直接与下游厂商发生业务关系。
国显科技的下游终端产品厂商一般规模较大,重视产品质量控制与品牌声誉,对供应商要求严格且议价能力较强。下游厂商往往综合考察供应商的技术工艺实力、品质管理、供货能力、响应速度等因素,并经过较长时期磨合与合作后,才能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国显科技通常采取赊销的模式,根据客户的信用度、规模、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合作关系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
此外,国显科技还设有市场部,负责新产品市场调研,开展品牌推广活动。国显科技亦通过参加展会和技术研讨会等方式进行业务拓展,积极开拓和积累客户资源。
4、研发模式
国显科技的产品主要为定制化产品,下游客户根据应用自身产品的实际需求对国显科技提出液晶显示模组产品或触摸屏的产品规格、技术指标和品质标准。
国显科技在产品研发设计之初,由销售部了解客户的需求,并由研发部提出技术解决方案,与客户共同确认产品规格和品质标准,并交由研发部进行产品设计;之后,国显科技就产品的设计方案与客户进行沟通与确认,并安排打样、测试、小批量试产;最后,由技术支持部进行各类标准测试和认证,并对成品进行投产前的优化后,方可安排量产。
国显科技建立了常年持续的研发流程与研发机制,确保产品及时实现技术更新,并推出适合不同客户的新产品,满足了不同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国显科技的研发流程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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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情况
国显科技主要生产设备为通用设备,用于生产液晶显示模组,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产能产量如下:
单位: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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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产品的销量及销售构成情况
(1)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国显科技按产品规格及功能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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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TP指Touch Panel,即触摸屏
国显科技上述带TP的产品中,包含电阻式触摸屏和电容式触摸屏两种。其中,2014年度7寸以上模组产品的销售收入较2013年度大幅增长,其中,带触摸屏的液晶显示模组销售收入增长率为1,056.03%,不带触摸屏的液晶显示模组销售收入增长率为111.75%。由于国显科技的经营策略转向大客户,而来自大客户的新增需求主要为7寸以上的产品,且国显科技积极调整客户结构,放弃了一些原有的低端白牌机客户,故2014年度7寸以下的模组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带触摸屏及不带触摸屏的液晶显示模组销售收入分别下降31.02%和58.18%。
2015年上半年度,国显科技把握市场趋势,调整产品比重,在7寸(含)以上(不带TP)的产品中,逐步扩大了10.1寸以上(不带TP)的产品生产和销售规模。该类产品在国显科技整体产品构成中增长明显,因此单独归为一类统计。2015年上半年度10.1寸以上(不带TP)产品实现营业收入7,583.84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15.51%。
(2)按应用领域分类
报告期内,国显科技按产品终端应用领域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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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以看出,2014年度,国显科技应用于平板电脑的模组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增长,较2013年度增长158.49%,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由2013年的39.15%提高到2014年度的71.16%,系国显科技进入平板电脑市场并实施大客户战略的成果。由于公司战略调整,应用于导航仪、手机、学习机的模组2014年度产品销售收入较2013年度有所下降。2015年上半年度,国显科技增加了10.1寸以上产品的销售力度,继续扩大应用于平板电脑领域的产品销售,该应用领域当期营业收入占比提升至78.27%。
(3)按地区分类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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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国显科技与国际大客户的合作保持稳定,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上半年度,国显科技对国外销售收入分别占国内外销售总额的51.56%、61.82%和52.86%,国显科技的产品销售渠道及客户服务水平已实现国际化,处于行业前列。
3、国显科技向前十大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国显科技对前十大客户的销售金额、比例及对应的知名终端品牌如下:
(1)2015年上半年度前十大客户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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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4年度前十大客户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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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3年度前十大客户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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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国显科技对易方数码(香港)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深圳易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合并统计,且由于对易方数码(香港)有限公司销售金额较大,故在上述表格中统一列示于对易方数码(香港)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中。
注2:国显科技对宝龙达资讯(香港)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深圳宝龙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合肥宝龙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合并统计,且由于对宝龙达资讯(香港)有限公司销售金额较大,故在上述表格中统一列示于对宝龙达资讯(香港)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中。
以上报告期内各期前十大客户中,不存在国显科技的关联方。
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上半年度,国显科技前十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2.55%、53.01%及62.90%,比例不断提高。2014年度前十大客户中,新增的客户为Tech-Com (Shanghai) Computer Co., Ltd.(广达)、精英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前十大客户中新增的客户为爱高电业有限公司、宝龙达资讯(香港)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国显科技主要客户变动的原因系国显科技于2013年开始进入平板电脑市场,当年主要面向白牌机市场;自2014年度起,国显科技调整经营战略,启动“大客户”战略,对客户结构进行积极调整,取得了一定成效。国显科技的客户集中度、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均有所提高,客户质量逐步提升。
(4)主要客户的简要情况
报告期内,国显科技的主要客户及终端产品的主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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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信息系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4、与大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分析
(1)与主要大客户的合作年限
国显科技自2014年实施大客户战略以来,已逐渐形成较为稳定的大客户群体,与主要客户已建立了持续的合作关系,业务往来较为紧密。
国显科技的大客户中,Mitac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神达)、中汇洲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桑格尔科技有限公司、易方数码(香港)有限公司于2013年前即与国显科技开始合作,业务关系较为稳定且一直持续至今。
伟易达电子产品有限公司、WKK Technology LTD.、Meritek Electronics Corp、深圳市卓翼智造有限公司自2013年起即开始向国显科技采购,业务关系一直持续至今。
其余大客户中,精英电脑股份有限公司、Tech-Com(Shanghai) Computer Co., Ltd.(广达)为2014年新增客户,业务关系亦持续至今。
2015年上半年,国显科技大客户中新增了宝龙达资讯(香港)有限公司、爱高电业有限公司,大客户的范围进一步拓宽。
(2)合同或协议约定
液晶显示行业的业务特点是以销定产并根据客户订单进行生产销售。国显科技主要通过订单形式与客户建立销售关系。报告期内,国显科技整体订单质量不断提高,与主要大客户的订单数量稳定。
(3)与主要大客户的销售比例
国显科技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1-6月向前十大客户销售比例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42.55%、53.01%、62.90%,国显科技的客户集中度不断提升,“大客户”战略成效显著。
(4)大客户及其销售额的增长或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国显科技与合作两年以上的主要客户销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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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客户黏性
一方面,国显科技下游客户通常经营规模较大,对供应商有着严格的甄选机制,往往综合考察供应商的各方面实力并经过磨合后,才建立长期的业务关系,成为下游大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具有比较明显的壁垒效应。
另一方面,消费类电子产品品种繁多、更新换代快,液晶显示行业产品是高度定制化的非标准产品,定制化服务能力、配合效率、反应速度是液晶显示厂商与客户之间长期合作的关键因素。因此,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后,终端产品厂商对液晶显示企业亦具有一定的客户黏性,下游大客户通常不轻易更换供应商。
5、大客户战略对国显科技未来经营业绩及本次交易评估值的影响
大客户战略有利于国显科技整体客户质量的不断提升、在未来实现稳定的经济利益流入,有利于国显科技未来经营业绩的提升。大客户战略不会对本次交易国显科技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产生不利影响。
(六)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及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国显科技主要原材料为液晶面板、驱动IC、偏光片、柔性电路板(FPC,Flexible Printed Circuit)、背光(B/L)、背光材料等。报告期内,国显科技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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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由对外采购背光(B/L)及自行采购背光材料组装相结合的模式,逐渐过渡为全部自行采购背光材料并组装背光(B/L)的模式。2015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再采购成品背光(B/L),全部背光(B/L)通过采购背光材料自行组装生产。
2、国显科技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国显科技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比例如下:
(1)2015年上半度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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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4年度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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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3年度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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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中,不存在国显科技的关联方。
(七)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国显科技制订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措施和生产操作工艺流程,针对不同的岗位和职能部门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制度,设置了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2、环境保护情况
国显科技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生产设备、基础设施建设均符合环保要求。
(八)产品质量控制
1、质量管理体系
国显科技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国显科技先后通过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ECQ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并对原材料及成品实行ROHS控制机制,保证原材料及成品不含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等有害成分。
2、质量控制措施
国显科技设计了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其依据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结合实际生产流程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编制了《生产计划控制程序》、《生产过程控制程序》、《进料检验控制程序》、《制程检验控制程序》、《成品检验控制程序》、《SPC管理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质量控制程序,对原材料、成品进行全流程跟踪管理,有效控制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客户的要求。
3、出现的质量纠纷
为了更有效地解决质量纠纷,提高客户满意度,国显科技在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下建立了《客户退货/补货流程》、《售后服务管理办法》、《客户投诉管理办法》等规则制度,将质量纠纷可能涉及的各个方面制度化、规程化,对质量纠纷发生原因进行统计、总结,必要时启动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对质量纠纷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弥补和修正。国显科技自成立以来未出现重大质量纠纷事件。
(九)国显科技的核心生产技术
国显科技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与生产工艺覆盖了液晶显示模组、背光模组、触控屏模组、TCON驱动等多项产品及工艺。
国显科技开发了拥有多项自有技术,如背光产品中,实现超薄、超窄边框设计、高效背光,手机屏产品超薄液晶模组结构、FHD高清高亮、快速传输接口及产品验证测试技术,平板电脑显示模组实现细蚀刻线工艺、多段FPC压合技术、OCA全贴合技术、产品抗跌落设计,液晶显示模组的低功耗FPC技术。
九、国显科技拥有的业务资质、证书和获奖情况
1、业务资质
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国显科技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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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证书和获奖情况
国显科技自成立以来项目主要获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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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国显科技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
(一)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和计量原则
国显科技销售的商品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金额确认销售商品收入:①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国显科技在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3、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二)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
国显科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国显科技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四)合并原则、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范围的确认原则
国显科技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国显科技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控制,是指国显科技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国显科技的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国显科技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对控制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则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显科技合并范围内拥有四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国显光电、香港国显、惠州国显、蚌埠国显。具体情况请见本报告书本章“四、国显科技下属企业情况”。报告期内,国显科技的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十一、国显科技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事项、未决诉讼、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方担保等情况的说明
(一)最近十二个月的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事项
最近十二个月,国显科技不存在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事项。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为关联方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国显科技不存在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关联方担保的情形。
(三)未决诉讼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国显科技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未决诉讼。
(四)或有事项
1、国显光电诉婺源县百星奇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7月3日,国显光电以婺源县百星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婺源百星奇”)拒不支付货款328.60万元及违约金17.89元共计346.49万元为由起诉至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4年10月20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下达《民事判决书》([2014]深龙法民二初字第552号),判令婺源百星奇自判决生效五日内支付上述款项。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18日作出民事裁定书([2014]深龙法民二初字第552号),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婺源百星奇所有的价值人民币3,46.49万元的财产,2014年8月14日查封该公司所有的位于婺源县生态工业园工业三路的房产(房产证号:婺房权证县工业园区字第1201936号)。该处房产系四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6,236,42平方米,上饶市永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估价(饶永信评字[2013]第13050602号)842.00万元。
法院查封情况显示,该房产抵押给婺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设立最高额抵押权,最高债权额3,000,000.00元,现已进入执行立案程序,国显科技受托律师判断,正常情况下,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及程序,该房产如果顺利依法进行拍卖,按照受偿顺序扣除婺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300.00万元及利息,其余金额足以支付拖欠的我公司货款,婺源百星奇公司所欠国显科技货款被追回的可能性较大。
鉴于上述查封房产能够覆盖国显科技债权风险,故国显科技2014年度及2015年上半年度未对该项债权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但该债权的实现还有赖于查封资产的顺利处置,仍然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2、胜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2014年10月13日,国显科技客户胜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湾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384.TW)向法院申请重整及保全处分相关事宜。截至2015年6月30日,国显科技对胜华科技应收账款余额567.4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468.95万元。由于胜华科技连续3年半出现亏损,上述款项能否全额收回具有不确定性。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胜华科技重整方案尚未明确,该款项可收回金额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国显科技判断剩余款项的大部分难以收回,对上述应收款项按照剩余部分7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胜华科技破产重整对国显科技的影响分析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国显科技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分析”之“(三)国显科技财务状况分析”之“2、资产减值分析”中的“(1)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分析”部分。
3、针对或有事项所设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措施
针对国显科技上述或有事项,交易双方在《利润预测补偿协议》中约定:“截至《利润预测补偿协议》签署日,国显科技对其客户胜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婺源县百星奇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合计为3,806.38万元。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补偿义务方承诺:截至本次交易交割完成之日,若国显科技对上述应收账款回收率未达到90%,则由补偿义务方向方兴科技补偿3,806.38万元。补偿义务方应按照各自所转让国显科技股权占补偿义务方合计转让国显科技股权的比例,计算各自应当支付的补偿金额,并在上市公司向补偿义务方支付本次交易的第一期现金对价部分中予以一次性扣除。”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七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二、《利润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九)应收账款回收承诺及补偿义务”。
十二、最近三年增资、资产评估、交易及改制情况
(一)最近三年增资情况
1、国显科技最近三年的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国显科技最近三年的股权结构变更(增资、股权转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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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显科技上述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请见本报告书本章“二、国显科技历史沿革”。
2、昌讯投资设立至今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昌讯投资成立于2012年4月,系为激励国显科技部分骨干员工而设立的持股平台公司。昌讯投资最初由梁海元、欧春梅出资设立。梁海元于2013年6月按2.70元/股的价格,将所持的部分昌讯投资股权转让予国显科技部分骨干员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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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讯投资上述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章 交易对方”之“二、本次交易对方的详细情况”之“(二)本次法人交易对方的详细情况”之“1、新余市昌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最近三年增资/转让价格与本次估值差异之原因
(1)2012年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与本次估值差异之原因
①估值时点相距较长
2012年8至12月间,郑琦林、唐铸、冯国寅、欧严及苏俊拱等5名自然人分别以增资或受让股权的方式入股国显科技,增资或受让股权的价格均为1.80元/股。该等5人的入股时点相距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2014年8月31日已逾12个月。
②估值依据不同
2012年郑琦林、唐铸、冯国寅、欧严及苏俊拱等5名自然人增资或受让股权的价格系在彼时国显科技净资产基础上给予一定溢价而确定,为当时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评估机构对国显科技全部股东权益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并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交易标的的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358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8月31日,国显科技净资产的评估值为70,559.75万元,评估增值率209.03%。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国显科技75.58%股权的交易作价为52,905.06万元。本次交易的收益法评估以2015-2019年为预测期、2019以后为永续期进行评估,国显科技2015-2019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213.41%、24.99%、20.06%、15.13%和9.90%,与2012年郑琦林、唐铸、冯国寅、欧严及苏俊拱等5名自然人入股时的估值依据不同。
为保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补偿义务人在《利润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承诺国显科技2015年、2016年、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000万元、8,750万元、10,500万元。如果实际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则补偿义务人将按照签署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利润预测补偿措施详见本报告书“第七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二、《利润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2013年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与本次估值差异之原因
2013年6月,梁海元按2.70元/股将所持的部分昌讯投资股份转让予国显科技31名骨干员工。由于昌讯投资仅为持股平台公司,员工所持有昌讯投资之股权实际代表的是在国显科技中享有的权益。该次股权转让系对国显科技部分骨干员工进行激励,构成对国显科技员工的股权激励,因此股权转让价格显著低于本次交易中国显科技的估值。
2013年9月,深创投等7名机构投资者以9.52元/股的价格对国显科技增资。国显科技已按照9.52元/股作为员工股权激励股份的公允价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对该次股权激励进行了会计处理。
(二)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情况
2013年12月,国显科技进行股份制改制时,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众联”)对国显科技进行股份制改制所涉及的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13)第2-409号)。根据国众联的评估结果,以2013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在资产基础法下国显科技净资产账面价值19,453.21万元,评估值24,727.93万元,评估增值5,274.72万元,增值率27.11%。
本次交易中,根据中联评估对国显科技的评估结果(中联评报字[2015]第358号《评估报告》),在资产基础法下,以2014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国显科技净资产评估值为25,644.56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1,089.48万元(母公司口径),评估增值4,555.08万元,增值率21.60%。增值率低于股份制改制时国显科技的评估增值率。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1158号《补充评估报告》,在资产基础法下,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国显科技净资产评估值为29,507.73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5,161.68万元(母公司口径),评估增值4,346.05万元,增值率17.27%。增值率低于股份制改制时国显科技的评估增值率。
除上述情况外,国显科技最近三年无其他资产评估、日常经营之外的资产交易情况。
(三)最近三年改制情况
经2013年12月8日股东会决议通过,国显有限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13年9月30日净资产19,453.21万元整体折股为股份公司股本9,000.00万股,其余10,453.21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2013年12月1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前述变更登记。本次改制的具体情况请见本报告书本章“二、国显科技历史沿革”之“(二)国显科技历次股权结构变动及股本演变”。
十三、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国显科技75.58%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十四、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为收购国显科技的75.58%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理,原由国显科技享有和承担的债权债务在交割日后仍然由国显科技享有和承担。
十五、报告期内收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一)受到行政处罚情况
1、2014年3月19日受到皇岗海关行政处罚的情况
2014年3月12日,国显科技持报关单012082015号以加工贸易向皇岗海关申报进口货物一批。经皇岗海关查验发现:
(1)报关单第1项:申报进口HSD牌中国产10.1寸液晶显示板16,614个,实为进口HANNSTAR牌台湾产10.1寸液晶显示板16,614个;
(2)报关单第3项:申报进口单片控制功能集成电路(型号IML2142HS)30,000个,实为进口单片控制功能集成电路(型号IML2142DA)30,000个。
2014年3月19日,皇岗海关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皇关缉违字[2014]0617号),向国显科技科处罚款1,000元。国显科技于2014年3月19日全额缴纳了上述罚款。
2、2014年9月25日受到皇岗海关行政处罚的情况
2014年8月21日,国显科技持报关单012306448号,以进料对口贸易方式向皇岗海关申报进口货物一批。经皇岗海关查验发现:
(1)报关单第5、6项:申报进口货物“透明导电薄膜”,实际进口货物为“增光片”,共计330.118千克;
(2)报关单第7、8项:申报进口货物“透明导电薄膜”,实际进口货物为“反射片”,共计96.47千克。
2014年9月22日,皇岗海关通关科计税,反射片项目存在负税差6.68万元、增光片项目存在负税差8.50万元。
2014年9月25日,皇岗海关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皇关缉违字[2014]1319号),向国显科技科处罚款1,000元。国显科技于2015年9月26日全额缴纳了上述罚款。
(二)国显科技关于行政处罚的说明
国显科技针对上述行政处罚事项出具了解释说明:
1、2014年3月12日申报中,012082015号报关单第1项申报人员系以HSD牌作为HANNSTAR(瀚宇彩晶)之拼音简称而进行申报;报关单第3项型号错误系相关申报人员未仔细核对进口货物实物与外包装而致申报填报错误。上述申报错误系经办人员的工作疏忽造成,进口事项系以进料加工名义申报,为免税申报,不存在偷逃税款的情形。
2、2014年8月21日,012306448号报关单中申报项目名称错误,系经办人员对海关商品编码理解有误,笼统以“透明导电薄膜”名义申报,未列明“增光片”、“反射片”明细项目。上述错误产生的税差系负税差,且进口事项系以进料对口贸易名义申报,为免税申报,不存在偷逃税款的情形。
十六、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显科技历史上不存在曾为方兴科技或其他上市公司所控制的情况。
国显科技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不存在影响国显科技独立性的协议或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其他安排,国显科技不存在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声誉、业务活动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
第五章 发行股份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
方兴科技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欧木兰等15名国显科技股东合计持有的国显科技75.58%股权。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358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以2014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国显科技净资产的评估值为70,559.75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国显科技75.58%股权作价52,905.06万元。
中联评估以2015年6月30日为补充评估基准日,对国显科技100%股权进行了补充评估,并出具了《补充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1158号)。根据《补充评估报告》,以2015年6月30日为补充评估基准日,国显科技净资产的评估值为82,285.72万元,较2014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增加11,725.97万元。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作价仍以2014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价值确定。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国显科技75.58%股权作价52,905.06万元。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收购国显科技75.58%股权,其中,支付现金对价8,481.01万元,发行股份24,530,107股。本次交易中现金对价来自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国显科技75.58%股权。
欧木兰等15名交易对方出让国显科技股权比例、获得上市公司的股票对价数量及现金对价金额如下:
■
二、本次现金支付具体情况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及标的资产的作价测算,本次交易中,方兴科技需向本次交易对方中的欧木兰、苏俊拱、梁诗豪、郑琦林、唐铸、欧严、冯国寅及昌讯投资合计支付现金对价8,481.01万元。
方兴科技现金对价支付的时点为:
1、本次交易交割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现金对价的百分之七十;
2、业绩补偿期内,方兴科技于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首个会计年度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现金对价部分的百分之三十。
如《利润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国显科技业绩补偿期内业绩未能达成,则百分之三十现金对价在补偿义务人已按照《利润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补偿安排向方兴科技支付完股份和/或现金补偿后再进行支付;如补偿义务人按照《利润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应就国显科技业绩补偿期内业绩实现情况向方兴科技支付现金补偿的,方兴科技可从百分之三十现金对价中扣减相应数额用于现金补偿。
三、本次发行股份具体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中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欧木兰、苏俊拱、梁诗豪、郑琦林、唐铸、欧严、冯国寅等7名国显科技自然人股东及昌讯投资、深创投、星河投资、广东红土、龙岗创投、一德兴业、红土科信、中企汇等8名国显科技法人股东。
按照根据标的资产作价测算,交易对方以其合计所持有的国显科技75.58%股权对应作价52,905.06万元中的44,424.04万元部分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
4、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市场参考价及市场参考价的90%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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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交易双方协商,上市公司此次向欧木兰等15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选取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即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8.11元/股。
上述发行价格业经上市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本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以本公司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为准。
(3)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前,如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上市公司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5、发行股份的数量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交易价格52,905.06万元中的44,424.04万元部分,由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根据本次交易的上市公司股份发行价格,公司本次交易拟发行股份的数量为24,530,107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83,524,786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6.4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6、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欧木兰、梁诗豪、欧严承诺,因本次交易所认购的方兴科技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转让;苏俊拱、郑琦林、冯国寅、唐铸、深创投、昌讯投资、星河投资、广东红土、龙岗创投、一德兴业、红土科信、中企汇承诺,因本次交易认购的方兴科技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转让。
欧木兰、苏俊拱、梁诗豪、郑琦林、唐铸、欧严、昌讯投资承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在盈利承诺期内若当年实现盈利承诺,或者虽未实现盈利承诺但履行完毕盈利补偿义务,可以转让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方兴科技股份,但每12个月内转让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方兴科技股份总量的25%。
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交易锁定期另有要求,交易对方将按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的锁定期要求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方兴科技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方兴科技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交割日最近的一个月末为审计基准日,由上市公司确定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在交割日后的三十日内对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的净损益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如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实现盈利,则盈利部分归上市公司所有;如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发生亏损,则亏损部分由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按照其在本次交易前在国显科技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在审计报告出具后的十日内向上市公司进行足额补偿。
9、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四、本次发行股份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710031号)、上市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2014年度、2015年半年度备考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711384号),本次交易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净利润水平将有明显增加。
五、本次发行股份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358,994,679股,公司本次将发行24,530,107股用于购买资产,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83,524,786股,交易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光集团持有上市公司21.74%股权,蚌埠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37%股权,蚌埠院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6.11%股权,蚌埠院仍为方兴科技的间接控股股东,中建材集团仍为方兴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第六章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简要合并财务报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国显科技编制的2013年、2014年、2015年上半年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750116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750436号《审计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为:
国显科技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显科技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上半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国显科技经审计的2013年、2014年及2015年上半年简要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万元
■
(二)合并利润表简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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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简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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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一)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15]第711384号)系假设本次重组已于2014年1月1日(以下简称“合并基准日”)完成,并依据本次重组完成后的股权架构(即:于合并基准日,本公司已向欧木兰、苏俊拱、梁诗豪、昌讯投资、郑琦林、冯国寅、唐铸、欧严、深创投、龙岗创投、广东红土、星河投资、中企汇、一德兴业、红土科信等发行24,530,107股A股并支付现金对价84,810,110.00元购买国显科技75.58%股权),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根据以下假设编制:
1、备考财务报表所述的相关议案能够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假设于2014年1月1日,本公司已完成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24,530,10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11元,并且于2014年1月1日与购买资产相关的手续已全部完成。
3、本备考财务报表以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方兴科技和国显科技2014年度、2015年半年度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基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原则,采用备考审计报告附注中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进行编制。
本次合并对价52,905.06万元,其中股份对价44,424.04万元(发行股份24,530,107股),现金对价8,481.01万元;据此确定2014年1月1日上市公司对国显科技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52,905.06万元,相应增加上市公司的股本2,453.01万元和资本公积41,971.03万元,未实际支付的现金人民币8,481.01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
鉴于本方案尚未实施,上市公司尚未实际控制国显科技,以2014年1月1日的国显科技账面净资产与无形资产评估增值合计作为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2014年1月1日备考财务报表中列报商誉,直接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方兴科技享有的国显科技经审计确定的2014年1月1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确定。
国显科技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358号《评估报告》中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进行调整,并假设按重要性原则资产基础法评估无形资产专利技术增值1,909.26万元的结论,在2014年1月1日已经存在。
4、本备考财务报表未考虑本次重组中可能产生的相关税费。
(二)备考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2014年及2015年1-6月备考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备考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711384号),认为:
方兴科技备考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下述编制基础编制,公允反映了方兴科技2014年12月31日、2015年6月30日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2015年上半年度的备考经营成果。
(三)备考财务报表
根据立信审计出具的备考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711384号),上市公司经审计的2014年度、2015年半年度简要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1、备考合并资产负债简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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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备考合并利润表简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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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备查文件
1、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独立意见
3、立信审计对国显科技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750116号)、《补充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750436号)
4、立信审计对方兴科技出具的《备考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710574号)、《补充备考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711384号)
5、中联评估对国显科技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358号)、《补充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1158号)
6、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欧木兰等15名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7、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欧木兰等7名补偿义务人签署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利润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0、欧木兰、苏俊拱、梁诗豪、郑琦林、唐铸、欧严、冯国寅、昌讯投资、深创投、星河投资、广东红土、龙岗创投、一德兴业、红土科信、中企汇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11、欧木兰、苏俊拱、梁诗豪、郑琦林、唐铸、欧严、冯国寅、昌讯投资、深创投、星河投资、广东红土、龙岗创投、一德兴业、红土科信、中企汇出具的《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12、欧木兰、梁诗豪、欧严、昌讯投资出具的《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潜在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3、欧木兰、梁诗豪、欧严、昌讯投资出具的《关于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月 日
类型 | 序
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发明 | 1 | 一种内置稳压电路功能的时序控制芯片 | ZL200910204525.6 | 2009.9.29 |
2 | 一种液晶显示模组驱动用的时序控制芯片的实现方法 | ZL200910204523.7 | 2009.9.29 |
3 | 一种基于冰箱的智能家居控制系统 | ZL201210076142.7 | 2012.3.21 |
实用新型 | 1 | 一种多功能液晶显示模组测试系统 | ZL200920219022.1 | 2009.9.29 |
2 | 一种OTP液晶显示屏检测治具 | ZL200920219029.3 | 2009.9.29 |
3 | 一种便于安装的LCD模组 | ZL200920219024.0 | 2009.9.29 |
4 | 一种稳定型LCD模组 | ZL200920219016.6 | 2009.9.29 |
5 | 一种液晶模组背光LED灯串 | ZL200920219025.5 | 2009.9.29 |
6 | 一种液晶显示模组驱动稳压电路 | ZL200920219033.X | 2009.9.29 |
7 | FOG液晶屏测试治具 | ZL200920219328.7 | 2009.9.29 |
8 | 一种垂直整合式数码相框 | ZL200920219030.6 | 2009.9.29 |
9 | 一种超薄化LCD模组 | ZL201120539414.3 | 2011.12.21 |
10 | 一种基于冰箱的智能家居控制系统 | ZL201220108663.1 | 2012.3.21 |
11 | 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智能冰箱及其应用系统 | ZL201220294963.3 | 2012.6.21 |
12 | 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智能空调触控系统 | ZL201220417373.5 | 2012.8.22 |
13 | 一种带有压感功能的电容笔 | ZL201320129517.1 | 2013.3.21 |
14 | 一种套式电容笔 | ZL201320129510.X | 2013.3.21 |
15 | 一种带有橡皮擦功能的电容笔 | ZL201320211474.1 | 2013.4.24 |
16 | 一种毛笔式电容笔 | ZL201320216018.6 | 2013.4.24 |
17 | 一种FPC与传感器绑定的电容式触摸屏 | ZL201320559594.0 | 2013.9.10 |
18 | 一种便于组装的LCD背光模组 | ZL201420058878.6 | 2014.2.8 |
19 | 一种LCD模组的FPC结构 | ZL201420046654.3 | 2014.2.8 |
20 | 家电智能控制系统唤醒后自动解锁电路 | ZL201420116216.X | 2014.3.14 |
21 | 家电智能控制系统唤醒电路 | ZL201420116215.5 | 2014.3.14 |
22 | 一种LCD背光显示效果优化结构 | ZL201420446345.5 | 2014.8.8 |
23 | 一种驱蚊的TFT-LCM | ZL201420389631.2 | 2014.7.15 |
24 | 一种LCM拆解机 | ZL201420604700.7 | 2014.10.20 |
25 | 一种LCM背光金手指防折断结构 | ZL201420861738.2 | 2014.12.31 |
26 | 一种LCD背光铁框开孔防膜拱防变形及减轻重量的结构 | ZL201420869177.0 | 2014.12.31 |
序号 | 软件名称 | 证号编号 | 首次发表或
开发完成日期 | 取得方式 | 权利范围 |
1 | 国显智能冰箱播放器主控软件V1.0 | 软著登字第0440376号 | 2011.12.2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 | 国显冰箱控制板软件V1.0 | 软著登字第0440017号 | 2012.1.2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3 | 国显智能冰箱显示控制器软件V1.0 | 软著登字第0440384号 | 2012.2.20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项 目 | 金额(万元) | 占负债总额比例 |
负债合计 | 65,257.33 | 1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 63,896.92 | 97.92% |
其中:短期借款 | 26,193.18 | 40.14% |
应付账款 | 14,894.31 | 22.82% |
应付票据 | 18,333.89 | 28.09% |
应付职工薪酬 | 1,186.69 | 1.8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60.41 | 2.08% |
其中:长期借款 | 354.59 | 0.54% |
递延收益 | 1,005.82 | 1.54% |
序号 | 法规及政策 | 发布主体
及时间 | 主要内容 |
1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实施新型平板显示器件产业化专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发改委
(2007年) | 完善新型平板显示器产业链,提高平板显示器件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支持TFT-LCD 屏及模块等新型显示器件的发展,支持平板显示器件关键配套材料及生产设备的产业化,提高国内配套能力 |
2 |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 国务院
(2010年) | 促进新型显示产业的发展,将新型显示产业作为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 |
3 |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 | 发改委等5部委
(2011年) | “信息”产业中的“新型显示器件”领域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
4 | 《“十二五”产业技术创新规划》 | 工信部
(2011年) | 规划范围涵盖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信息产业四个领域,其中“TFT-LCD、PDP、OLED、电子纸、3D显示、激光显示等新型显示技术”被列为重点领域技术发展方向 |
5 | 《“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国务院
(2012年) | 提出了我国“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重点阐述了“十二五”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其中涉及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七大产业,其中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下的“电子核心基础产业”中提出“积极有序发展大尺寸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TFT-LCD)、等离子显示(PDP)面板产业,完善产业链”,“支持半导体与光电子器件新材料制备技术,高世代TFT-LCD生产线工艺、制造装备及关键配套材料制备技术,高清晰超薄PDP及OLED等新型显示技术,以及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关键技术的开发。” |
6 | 《电子信息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 工信部
(2012年) | 围绕移动终端等需求,重点开发触摸屏功能、宽视角、高分辨率、轻薄节能的小尺寸显示产品。开展三维显示、电子纸、激光显示等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
7 | 《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 | 国务院
(2013年) | 意见指出“近年来,全球范围内信息技术创新不断加快,信息领域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大量涌现,不断激发新的消费需求,成为日益活跃的消费热点。我国市场规模庞大,正处于居民消费升级和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快融合发展的阶段,信息消费具有良好发展基础和巨大发展潜力”,并提出了“到2015年,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2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1.2万亿元”的主要目标和“实施平板显示工程,推动平板显示产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新一代显示技术突破,完善产业配套能力”的相关措施 |
8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 | 发改委
(2013年) | 第二十八、信息产业中21条“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都属于鼓励类项目 |
项 目 | 产品 | 2015年上半年度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产 能 | 液晶显示模组 | 1,700.00 | 3,100.00 | 2,100.00 |
产 量 | 液晶显示模组 | 521.97 | 1,865.26 | 1,446.04 |
销 量 | 液晶显示模组 | 553.52 | 1,838.45 | 1,417.61 |
项 目 | 2015年上半年度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收入
(万元) | 占比 | 收入
(万元) | 占比 | 收入
(万元) | 占比 |
7寸
以下 | 带TP | 3,310.90 | 6.77% | 16,847.30 | 11.71% | 24,422.56 | 24.15% |
不带TP | 1,788.22 | 3.66% | 9,959.95 | 6.93% | 23,817.91 | 23.55% |
(含)
以上 | 带TP | 2,555.34 | 5.22% | 6,944.27 | 4.83% | 600.70 | 0.59% |
不带TP
(7到10.1寸(含)) | 33,055.77 | 67.59% | 109,175.79 | 75.91% | 51,559.92 | 50.98% |
不带TP(10.1寸以上) | 7,583.84 | 15.51% | - | - | - | - |
其 他 | 613.54 | 1.25% | 887.18 | 0.62% | 742.01 | 0.73% |
合 计 | 48,907.60 | 100.00% | 143,814.49 | 100% | 101,143.10 | 100% |
项 目 | 2015年上半年度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收入(万元) | 占比 | 收入(万元) | 占比 | 收入(万元) | 占比 |
导航仪 | 3,842.00 | 7.86% | 13,458.91 | 9.36% | 22,928.59 | 22.67% |
平板电脑 | 38,280.72 | 78.27% | 102,344.82 | 71.16% | 39,593.67 | 39.15% |
手 机 | 2,365.75 | 4.84% | 6,174.42 | 4.29% | 9,920.16 | 9.81% |
学习机 | 3,593.73 | 7.35% | 18,550.83 | 12.90% | 20,409.76 | 20.18% |
其 他 | 825.40 | 1.69% | 3,285.52 | 2.29% | 8,290.94 | 8.20% |
合 计 | 48,907.60 | 100.00% | 143,814.49 | 100% | 101,143.10 | 100% |
项 目 | 2015年上半年度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国 内 | 23,054.99 | 54,909.87 | 48,995.60 |
国 外 | 25,852.61 | 88,904.62 | 52,147.50 |
合 计 | 48,907.60 | 143,814.49 | 101,143.10 |
序
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收入
(万元)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对应终端品牌 |
1 | 精英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 5,166.62 | 10.55% | 精英 |
2 | 易方数码(香港)有限公司 | 3,997.84 | 8.16% | NEXTBOOK |
3 | 爱高电业有限公司 | 3,643.07 | 7.44% | RCA |
4 | 宝龙达资讯(香港)有限公司 | 3,606.53 | 7.36% | 联想/和硕 |
5 | 深圳市卓翼智造有限公司 | 3,107.67 | 6.35% | 联想/谷歌 |
6 | 深圳市三美琦电子有限公司 | 2,663.57 | 5.44% | 其他 |
7 | 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 | 2,315.44 | 4.73% | 同方 |
8 | 深圳市桑格尔科技有限公司 | 2,147.82 | 4.39% | 惠普/宏碁 |
9 | Mitac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神达) | 2,144.54 | 4.38% | 神达 |
10 | 中汇洲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 2,012.48 | 4.11% | 中汇洲 |
合 计 | 30,805.57 | 62.90%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收入
(万元)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对应终端品牌 |
1 | Tech-Com (Shanghai) Computer Co., Ltd.(广达) | 22,483.73 | 15.63% | 宏碁/华硕 |
2 | 精英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 10,990.24 | 7.64% | 精英 |
3 | WKK Technology LTD. | 9,369.62 | 6.51% | 跳蛙 |
4 | 伟易达电子产品有限公司 | 8,815.57 | 6.13% | 伟易达 |
5 | 深圳市桑格尔科技有限公司 | 5,853.92 | 4.07% | 惠普/宏碁 |
6 | 胜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Wintek Corporation) | 5,759.78 | 4.00% | 华硕 |
7 | Mitac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神达) | 4,117.56 | 2.86% | 神达 |
8 | Meritek Electronics Corp | 3,574.86 | 2.49% | 利盟 |
9 | 东莞华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724.08 | 1.89% | 联想 |
10 |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 2,558.92 | 1.78% | 其他 |
合 计 | 76,248.30 | 53.01%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收入
(万元)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对应终端品牌 |
1 | 伟易达电子产品公司 | 16,405.50 | 16.21% | 伟易达 |
2 | Mitac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神达) | 4,240.20 | 4.19% | 神达 |
3 | 中汇洲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 4,066.45 | 4.02% | 中汇洲 |
4 | WKK Technology LTD. | 3,735.37 | 3.69% | 跳蛙 |
5 | 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021.69 | 2.99% | 其他 |
6 | 爱培科科技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 2,730.73 | 2.70% | 其他 |
7 | 东莞市远峰科技有限公司 | 2,378.91 | 2.35% | 其他 |
8 | 深圳创维无线技术有限公司 | 2,235.54 | 2.21% | 其他 |
9 | 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2,231.63 | 2.20% | 其他 |
10 | 深圳市超明实业有限公司 | 2,020.08 | 2.00% | 其他 |
合 计 | 43,066.11 | 42.55% | |
最终客户 | 代工厂 | 公司及终端产品简介 |
宏碁 | Tech-Com(Shanghai) Computer Co., Ltd.
(广达) | 宏碁集团(Acer),1976年创立,全球知名个人电脑制造商,产品涵盖台式机、笔记型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个人数位助理、服务器、显示器和其他储存装置等电脑周边产品。
在平板电脑领域,国显科技主要为宏碁的平板电脑提供液晶显示模组。 |
精英电脑 | / | 精英电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台湾上市公司。精英电脑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电脑主板制造生产商之一,近年来成长速度较快,在全球个人电脑市场享有长期盛誉,现已成长为全球最大的主机板设计制造兼销售供应商,除可移动台式电脑产品外,精英公司还上有笔记本电脑生产线,客户端产品,图形卡,LCD一体机,信息化家电产品一系列的生产线。 |
桑格尔科技 | / | 桑格尔科技是一家专注于消费类电子行业,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ODM企业,主要经营支持各种格式的电影播放器、音乐播放器、触摸屏等电子产品,近期推出了支持TV OUT功能的第五代音乐播放器。 |
跳蛙
(Leap Frog) | WKK Technology LTD. | 跳蛙成立于1995年,公司总部位于美国加州,2002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在电子教辅市场份额达到65%,在早期教育电子学习市场份额达到53%,在美国市场占有率第一。
2014年,在学习平板电脑领域,国显科技为跳蛙的大部分产品提供液晶显示模组。 |
伟易达
(VTECH) | / | 伟易达,成立于一九七六年,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全球最大的婴幼儿及学前电子学习产品企业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无线电话生产商。
2014年,在学习平板电脑领域,国显科技为伟易达提供液晶显示模组。 |
神达(Mitac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 / | 神达电脑集团为全球ICT产业领导厂商,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产品包括手持移动电子产品、车用电子产品、专用产品、电脑终端、企业级服务器等,业务包括JDM/ODM/OEM/OPM (Original Product Manufacture)、设计研发、制造、组装、行销及服务,透过旗下全球GPS消费领导品牌Mio,Magellan及Navman,服务器领导品牌TYAN,在全球范围内提供产品及服务。 |
中汇洲电子 | / | 中汇洲电子系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研发、制造及销售消费电子产品,例如GPS个人导航设备、行动连网装置及数码视频录像机。旨在通过提供设计、原型机制造/样机制造、制造、装配及包装产品而向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
京华信息 | / | 京华信息成立于1980年,是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资的股份制企业。主营产品包括平板电脑、手持数字电视、录音笔、电纸书等IT数码产品,导航仪、车载音响等汽车电子产品以及手机通讯和LED照明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兼及精密模具、注塑包装、电子元器件等配套业务,为全球客户专业OEM/ODM服务。 |
序
号 | 客户名称 | 2015年
1-6月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1 | 精英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 5,166.62 | 10,990.24 | - |
2 | 易方数码(香港)有限公司 | 3,997.84 | 1,978.08 | 868.53 |
3 | 深圳市卓翼智造有限公司 | 3,107.67 | 546.01 | 462.19 |
4 | 深圳市桑格尔科技有限公司 | 2,147.82 | 5,853.92 | 1629.17 |
5 | Mitac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神达) | 2,144.54 | 4,117.56 | 4,240.20 |
6 | 中汇洲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 2,012.48 | 1,638.17 | 4,066.45 |
7 | WKK Technology LTD. | 1,518.00 | 9,369.62 | 3,735.37 |
8 | Meritek Electronics Corp | 1,187.62 | 3,574.86 | 349.37 |
9 | 伟易达电子产品有限公司 | 547.70 | 8,815.57 | 16,405.50 |
10 | Tech-Com (Shanghai) Computer Co., Ltd. (广达) | 328.65 | 22,483.73 | 6.50 |
期间 | 原材料种类 | 金额
(万元) | 数量
(件) | 单价
(元/件) | 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 |
2015年上半年度 | LCD(LCD/COG/FOG/FOB) | 24,206.72 | 6,531,513 | 37.06 | 57.29% |
驱动IC | 4,744.22 | 19,020,779 | 2.49 | 11.23% |
偏光片 | 2,225.86 | 9,429,654 | 2.36 | 5.27% |
背光(B/L) | - | - | - | |
背光材料 | 4,326.32 | 154,849,169 | 0.28 | 10.24% |
FPC | 727.22 | 13,175,297 | 0.55 | 1.72% |
合 计 | 36,230.34 | / | / | 85.75% |
2014
年度 | LCD(LCD/COG/FOG/FOB) | 72,866.76 | 19,935,629 | 36.55 | 57.85% |
驱动IC | 10,776.55 | 39,302,567 | 2.74 | 8.56% |
偏光片 | 7,601.94 | 33,861,361 | 2.24 | 6.04% |
背光(B/L) | 441.79 | 1,192,708 | 3.70 | 0.35% |
背光材料 | 17,091.03 | 571,363,958 | 0.30 | 13.57% |
FPC | 2,640.24 | 31,618,364 | 0.84 | 2.10% |
合 计 | 111,418.31 | / | / | 88.46% |
2013
年度 | LCD(LCD/COG/FOG/FOB) | 57,225.97 | 16,534,322 | 34.61 | 65.61% |
驱动IC | 7,549.94 | 25,034,769 | 3.02 | 8.66% |
偏光片 | 5,297.20 | 24,500,382 | 2.16 | 6.07% |
背光(B/L) | 3,956.57 | 5,234,757 | 7.56 | 4.54% |
背光材料 | 7,517.77 | 294,030,233 | 0.26 | 8.62% |
FPC | 3,340.80 | 25,222,619 | 1.32 | 3.83% |
合 计 | 84,888.25 | / | / | 97.33%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主要采购品 | 采购金额
(万元) | 占营业成本比例 |
1 | 深圳市唯时信电子有限公司 | LCD | 6,256.21 | 14.81% |
2 | 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 LCD/COG | 5,610.65 | 13.28% |
3 |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LCD/COG | 3,203.72 | 7.58% |
4 | 欣泰亚洲有限公司 | COG/FOB | 1,978.91 | 4.68% |
5 | 扬宇科技有限公司 | LCD/IC/FOB | 1,845.05 | 4.37% |
合 计 | / | 18,894.53 | 44.72%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主要采购品 | 采购金额
(万元) | 占营业成本比例 |
1 |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LCD/COG | 24,898.45 | 19.77% |
2 | 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LCD | 21,433.90 | 17.02% |
3 | 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 LCD/COG | 9,391.55 | 7.46% |
4 | 美迪(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 IC | 6,205.65 | 4.93% |
5 | 深圳市唯时信电子有限公司 | LCD | 5,321.48 | 4.22% |
合 计 | / | 67,251.04 | 53.39%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主要采购品 | 采购金额
(万元) | 占营业成本比例 |
1 | 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LCD | 14,133.11 | 16.20% |
2 |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LCD/COG | 10,613.50 | 12.17% |
3 | 深圳市唯时信电子有限公司 | LCD | 9,077.11 | 10.41% |
4 | 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 LCD | 5,358.62 | 6.14% |
5 | 佳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IC | 3,945.99 | 4.52% |
合 计 | / | 43,128.33 | 49.45% |
序号 | 资质名称 | 证号 | 权利人 | 颁发时间 | 发证单位 | 有效期/发证日期 |
1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GR201144200155 | 国显
科技 | 2011.2.24 |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务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 至
2014.2.22 |
2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GR201444201610 | 国显
科技 | 2014.9.30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 至
2017.9.30 |
3 | 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 深R-2009-0079 | 国显
科技 | 2009.5.31 |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 | / |
4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01602676 | 国显
科技 | 2013.12.19 | 深圳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处 | / |
序号 | 获奖项目 | 时间 | 获奖情况 |
1 | 深圳知名品牌 | 2012.1.9 | 国显科技获得深圳知名品牌委员会颁发的“深圳知名品牌”认证 |
2 | 深圳质量百强企业 | 2013.12 | 国显科技获得深圳市企业联合会、深圳市企业家协会、深圳市质量协会、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等颁发的2013年首届“深圳质量百强企业”证书 |
时间 | 变更前
注册资本 | 增资
金额 | 变更后
注册资本 | 增资、转让
价格 | 备注 |
2012年
3月6日 | 3,000.00 | 1,000.00 | 4,000.00 | 1.00
元/股 | 欧木兰90%,梁海元10% |
2012年
7月20日 | 4,000.00 | 股权
转让 | 4,000.00 | 1.00
元/股 | 欧木兰转让10%予梁诗豪,梁海元转让10%予昌讯投资 |
2012年
8月9日 | 4,000.00 | 260.00 | 4,260.00 | 1.80
元/股 | 新增郑琦林、冯国寅2名自然人股东 |
2012年
10月9日 | 4,260.00 | 股权
转让 | 4,260.00 | 1.80
元/股 | 欧木兰出让2.82%予唐铸 |
2012年
12月29日 | 4,260.00 | 740.00 | 5,000.00 | 1.80
元/股 | 原股东郑琦林、唐铸、冯国寅增资,并新增苏俊拱、欧严2名自然人股东 |
2013年
9月17日 | 5,000.00 | 882.35 | 5,882.35 | 9.52
元/股 | 新增深创投等7名机构投资者 |
2013年
12月10日 | 5,882.35 | 整体
变更 | 9,000.00 | - | 净资产19,453.21万元折为9,000.00万股 |
时间 | 变更前
注册资本 | 增资
金额 | 变更后
注册资本 | 增资、转让
价格 | 备注 |
2012年
4月18日 | - | 设立 | 10.00 | 1.00
元/股 | 梁海元90%,欧春梅10% |
2013年
6月20日 | 10.00 | 390.00 | 400.00 | 1.00
元/股 | 梁海元90%,欧春梅10% |
2013年
6月26日 | 400.00 | 股权
转让 | 400.00 | 2.70
元/股 | 梁海元等33名自然人合计100% |
2013年
10月28日 | 400.00 | 股权
转让 | 400.00 | 2.70
元/股 | 梁海元等32名自然人合计100% |
2014年
4月10日 | 400.00 | 股权
转让 | 400.00 | 2.70
元/股 | 梁海元等31名自然人合计100% |
2014年
7月17日 | 400.00 | 股权
转让 | 400.00 | 2.70
元/股 | 梁海元等28名自然人合计100% |
2014年
7月29日 | 400.00 | 股权
转让 | 400.00 | 2.70
元/股 | 梁海元等27名自然人合计100% |
序
号 | 交易对方 | 本次交易前持有国显科技股权比例 | 收购比例(占国显科技总股本) | 交易对价
(元) | 支付方式 |
现金(元) | 股份(股) |
1 | 欧木兰 | 52.36% | 36.65% | 256,564,000 | 51,312,800 | 11,333,583 |
2 | 苏俊拱 | 10.20% | 7.14% | 49,980,000 | 9,996,000 | 2,207,840 |
3 | 梁诗豪 | 6.80% | 4.76% | 33,320,000 | 6,664,000 | 1,471,893 |
4 | 昌讯投资 | 6.80% | 4.76% | 33,320,000 | 6,664,000 | 1,471,893 |
5 | 深创投 | 5.00% | 5.00% | 34,999,992 | - | 1,932,633 |
6 | 郑琦林 | 3.99% | 2.79% | 19,533,850 | 3,906,770 | 862,897 |
7 | 星河投资 | 3.00% | 3.00% | 21,000,000 | - | 1,159,580 |
8 | 唐铸 | 2.40% | 2.40% | 16,779,000 | 3,355,800 | 741,203 |
9 | 广东红土 | 2.00% | 2.00% | 14,000,008 | - | 773,053 |
10 | 龙岗创投 | 2.00% | 2.00% | 14,000,008 | - | 773,053 |
11 | 一德兴业 | 1.50% | 1.50% | 10,500,000 | - | 579,790 |
12 | 欧严 | 1.26% | 0.88% | 6,164,200 | 1,232,840 | 272,300 |
13 | 冯国寅 | 1.20% | 1.20% | 8,389,500 | 1,677,900 | 370,601 |
14 | 红土科信 | 1.00% | 1.00% | 7,000,000 | - | 386,526 |
15 | 中企汇 | 0.50% | 0.50% | 3,499,992 | - | 193,262 |
合 计 | 100.00% | 75.58% | 529,050,550 | 84,810,110 | 24,530,107 |
参考标准 | 市场参考价 | 市场参考价的90% |
董事会前20日 | 18.11元/股 | 16.30元/股 |
董事会前60日 | 16.87元/股 | 15.18元/股 |
董事会前120日 | 15.94元/股 | 14.35元/股 |
项目 | 2015年半年度 | 2014年度 |
实际数 | 备考数 | 实际数 | 备考数 |
总资产(万元) | 282,546.77 | 410,629.97 | 243,149.37 | 351,665.7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 175,323.64 | 222,958.66 | 170,985.65 | 217,088.30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4.88 | 5.81 | 4.76 | 5.66 |
营业收入(万元) | 45,490.98 | 94,147.17 | 94,219.84 | 238,049.44 |
利润总额(万元) | 5,214.42 | 7,503.07 | 13,226.61 | 15,725.11 |
净利润(万元) | 4,354.07 | 6,380.91 | 11,104.99 | 13,325.9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4,337.99 | 5,870.36 | 10,961.62 | 12,640.23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208 | 0.1531 | 0.3053 | 0.3296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完成后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华光集团 | 83,377,966 | 23.23% | 83,377,966 | 21.74% |
2 | 蚌 埠 院 | 16,755,323 | 4.67% | 16,755,323 | 4.37% |
3 | 欧 木 兰 | - | - | 11,333,583 | 2.96% |
4 | 苏 俊 拱 | - | - | 2,207,840 | 0.58% |
5 | 梁 诗 豪 | - | - | 1,471,893 | 0.38% |
6 | 昌讯投资 | - | - | 1,471,893 | 0.38% |
7 | 深 创 投 | - | - | 1,932,633 | 0.50% |
8 | 郑 琦 林 | - | - | 862,897 | 0.22% |
9 | 星河投资 | - | - | 1,159,580 | 0.30% |
10 | 唐 铸 | - | - | 741,203 | 0.19% |
11 | 广东红土 | - | - | 773,053 | 0.20% |
12 | 龙岗创投 | - | - | 773,053 | 0.20% |
13 | 一德兴业 | - | - | 579,790 | 0.15% |
14 | 欧 严 | - | - | 272,300 | 0.07% |
15 | 冯 国 寅 | - | - | 370,601 | 0.10% |
16 | 红土科信 | - | - | 386,526 | 0.10% |
17 | 中 企 汇 | - | - | 193,262 | 0.05% |
18 | 其他股东 | 258,861,390 | 72.11% | 258,861,390 | 67.50% |
总 计 | 358,994,679 | 100.00% | 383,524,786 | 100.00% |
项目 | 2015年6月30日 | 2014年12月31日 | 201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合计 | 84,632.57 | 65,342.65 | 35,194.7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145.28 | 6,637.67 | 4,877.01 |
资产总计 | 91,777.86 | 71,980.31 | 40,071.77 |
流动负债合计 | 63,896.92 | 46,189.90 | 16,581.1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60.41 | 1,294.75 | 1,215.96 |
负债合计 | 65,257.33 | 47,484.64 | 17,797.0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26,520.52 | 24,495.67 | 22,274.70 |
股东权益合计 | 26,520.52 | 24,495.67 | 22,274.70 |
项目 | 2015年上半年度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营业总收入 | 48,973.92 | 143,829.60 | 101,211.51 |
营业总成本 | 46,899.40 | 141,644.53 | 99,376.57 |
营业利润 | 2,074.52 | 2,185.06 | 1,834.94 |
利润总额 | 2,286.31 | 2,498.50 | 1,953.82 |
净利润 | 2,024.85 | 2,220.97 | 1,470.4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24.85 | 2,220.97 | 1,470.49 |
项目 | 2015年上半年度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31.63 | 2,488.06 | -5,513.6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75.23 | -391.84 | -2,259.1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62.17 | 327.90 | 8,875.47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4.41 | -93.42 | 334.5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91.36 | 2,330.70 | 1,437.1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813.95 | 3,483.25 | 1,712.7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22.60 | 5,813.95 | 3,149.92 |
项目 | 2015年6月30日
(本次交易前) | 2015年6月30日
(备考)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货币资金 | 40,645.28 | 14.39% | 68,454.14 | 16.67% |
应收票据 | 15,987.18 | 5.66% | 16,295.18 | 3.97% |
应收账款 | 46,338.65 | 16.40% | 68,306.94 | 16.63% |
预付款项 | 23,004.26 | 8.14% | 24,617.74 | 6.00% |
应收利息 | - | - | 178.69 | 0.04% |
其他应收款 | 659.69 | 0.23% | 2,233.71 | 0.54% |
存货 | 24,836.60 | 8.79% | 54,824.35 | 13.35% |
其他应收款 | 9,326.45 | 3.30% | 10,289.54 | 2.51% |
流动资产合计 | 160,798.11 | 56.91% | 245,200.27 | 59.71% |
长期股权投资 | 221.22 | 0.08% | 221.22 | 0.05% |
固定资产 | 91,934.56 | 32.54% | 97,000.60 | 23.62% |
在建工程 | 13,239.10 | 4.69% | 13,309.82 | 3.24% |
无形资产 | 7,380.99 | 2.61% | 9,400.84 | 2.29% |
开发支出 | 8,479.11 | 3.00% | 8,479.11 | 2.06% |
商誉 | - | - | 34,626.82 | 8.43% |
长期待摊费用 | 50.15 | 0.02% | 807.53 | 0.2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43.52 | 0.16% | 1,583.73 | 0.3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1,748.66 | 43.09% | 165,429.67 | 40.29% |
短期借款 | 76,415.97 | 27.05% | 102,609.15 | 24.99% |
应付票据 | 2,092.70 | 0.74% | 20,426.59 | 4.97% |
应付账款 | 10,951.21 | 3.88% | 25,627.31 | 6.24% |
预收款项 | 1,442.08 | 0.51% | 2,788.23 | 0.68% |
应付职工薪酬 | 3.55 | 0.00% | 1,190.24 | 0.29% |
应交税费 | 2,037.57 | 0.72% | 2,889.67 | 0.70% |
应付利息 | - | - | 86.54 | 0.02% |
其他应付款 | 976.80 | 0.35% | 10,315.16 | 2.5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000.00 | 1.42% | 4,132.22 | 1.01% |
流动负债合计 | 97,919.89 | 34.66% | 170,065.11 | 41.42% |
长期借款 | - | - | 354.59 | 0.09% |
专项应付款 | 600.00 | 0.21% | 600.00 | 0.15% |
递延收益 | 6,609.64 | 2.34% | 7,615.46 | 1.85%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209.64 | 2.55% | 8,570.05 | 2.09% |
负债合计 | 105,129.53 | 37.21% | 178,635.16 | 43.50% |
资产总计 | 282,546.77 | 100.00% | 410,629.97 | 100.00% |
项目 | 2014年12月31日
(本次交易前) | 2014年12月31日
(备考)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金额 |
货币资金 | 39,782.64 | 16.36% | 62,420.38 | 17.75% |
应收票据 | 17,258.35 | 7.10% | 17,740.40 | 5.04% |
应收账款 | 39,150.08 | 16.10% | 52,546.32 | 14.94% |
预付款项 | 9,909.64 | 4.08% | 10,442.56 | 2.97% |
应收利息 | - | - | 316.34 | 0.09% |
其他应收款 | 491.04 | 0.20% | 1,689.54 | 0.48% |
存货 | 19,991.59 | 8.22% | 46,269.72 | 13.16% |
其他应收款 | 6,803.49 | 2.80% | 7,304.22 | 2.08% |
流动资产合计 | 133,386.82 | 54.86% | 198,729.47 | 56.51% |
长期股权投资 | 199.43 | 0.08% | 199.43 | 0.06% |
固定资产 | 54,626.99 | 22.47% | 59,282.33 | 16.86% |
在建工程 | 41,279.77 | 16.98% | 41,292.35 | 11.74% |
无形资产 | 7,520.93 | 3.09% | 9,438.27 | 2.68% |
开发支出 | 5,754.42 | 2.37% | 5,754.42 | 1.64% |
商誉 | - | - | 34,626.82 | 9.85%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908.97 | 0.2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81.00 | 0.16% | 1,433.71 | 0.4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9,762.55 | 45.14% | 154,903.51 | 44.05% |
短期借款 | 44,805.54 | 18.43% | 67,213.55 | 19.11% |
应付票据 | 2,262.94 | 0.93% | 7,524.42 | 2.14% |
应付账款 | 9,438.88 | 3.88% | 24,038.56 | 6.84% |
预收款项 | 734.13 | 0.30% | 1,538.03 | 0.44% |
应付职工薪酬 | 116.05 | 0.05% | 1,596.82 | 0.45% |
应交税费 | 2,023.70 | 0.83% | 2,173.81 | 0.62% |
应付利息 | - | - | 392.91 | 0.11% |
其他应付款 | 908.40 | 0.37% | 10,482.45 | 2.98% |
流动负债合计 | 60,289.65 | 24.80% | 114,960.56 | 32.69% |
长期借款 | 4,000.00 | 1.65% | 4,240.40 | 1.21% |
专项应付款 | 600.00 | 0.25% | 600.00 | 0.17% |
递延收益 | 5,566.57 | 2.29% | 6,620.91 | 1.88%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166.57 | 4.18% | 11,461.31 | 3.26% |
负债合计 | 70,456.21 | 28.98% | 152,936.29 | 43.49% |
资产总计 | 243,149.37 | 100.00% | 351,665.77 | 100.00% |
项目 | 2015年上半年度
(本次交易前) | 2015年上半年度
(备考) | 增幅比例
(%) |
营业收入 | 45,490.98 | 94,147.17 | 106.96% |
营业成本 | 34,581.46 | 76,515.93 | 121.26% |
销售费用 | 1,426.48 | 2,637.21 | 84.88% |
管理费用 | 2,680.62 | 5,650.06 | 110.77% |
财务费用 | 1,225.91 | 1,892.08 | 54.34% |
营业利润 | 4,839.32 | 6,916.17 | 42.92% |
利润总额 | 5,214.42 | 7,503.07 | 43.89% |
净利润 | 4,354.07 | 6,380.91 | 46.5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337.99 | 5,870.36 | 35.32% |
项目 | 2014年度
(本次交易前) | 2014年度
(备考) | 增幅比例
(%) |
营业收入 | 94,219.84 | 238,049.44 | 152.65% |
营业成本 | 70,996.16 | 196,955.54 | 177.42% |
销售费用 | 2,638.95 | 5,576.20 | 111.30% |
管理费用 | 5,200.01 | 12,832.45 | 146.78% |
财务费用 | 1,412.68 | 2,206.48 | 56.19% |
营业利润 | 12,432.47 | 14,617.53 | 17.58% |
利润总额 | 13,226.61 | 15,725.11 | 18.89% |
净利润 | 11,104.99 | 13,325.96 | 20.0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961.62 | 12,640.23 | 15.31% |
(上接A4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