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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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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5-054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筹划资产收购事项,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莱宝高科,证券代码:002106)自2015年4月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4月7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

 201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201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并于2015年5月28日、6月4日、6月11日、6月25日、7月3日、7月10日、7月17日、7月24日、7月31日、8月7日、8月14日、8月28日、9月8日、9月15日、9月22日、9月29日、10月13日、10月20日、10月27日、11月3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022、2015-023、2015-025、2015-029、2015-030、2015-031、2015-033、2015-034、2015-035、2015-036、2015-042、2015-043、2015-044、2015-045、2015-046、2015-047、2015-048、2015-049、2015-053)。2015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

 2015 年8月21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2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争取在2015年11月20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上述相关公告已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促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与拟交易标的各方进行了深入协商,并向国有股东预先沟通汇报。公司近日收到第一大国有股东——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出具的经其上级神华集团公司研究决定不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此外,公司本次重组的主要拟交易对方在知悉第一大国有股东的上述意见后,经审慎研究,发函通知其决定终止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东之间存在一定的不同意见,相关事项正在履行审批手续。为此,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仍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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