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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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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美丽城镇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1月19日证监许可【2015】96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3月26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9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朱碧艳

 联系电话:400-811-9999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0%;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沈立强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1976年参加工作,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浙江分行、河北分行、上海分行工作。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副主任、杭州分行营业部主任、浙江分行会计出纳处副处长、储蓄处副处长、储蓄处处长、人事处处长、党委组织部部长、营业部总经理(兼)、浙江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副书记;中国工商银行河北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兼任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会长、上海市城市金融学会会长、上海市支付清算协会会长、上海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上海国际商会副会长、上海世界贸易中心协会副会长、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宏观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陆家嘴研究基地理事会理事、上海财经大学校董会董事,上海市人大代表。

 Neil Harvey 先生,董事,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常驻香港。现任香港首席执行官和大中华地区联席首席执行官,负责私人银行和财富管理部与投资银行部的各项业务。他目前还是亚太地区资产管理副主席以及亚太地区管理委员会成员。Harvey 先生从事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业务长达27年,在亚太区工作达15年,拥有对新兴市场和亚太区的丰富知识和深入了解。Harvey 先生在瑞士信贷集团工作了13年,曾在多个地区工作,担任过多项职务,最近担任的职务是资产管理部亚太区和全球新兴市场部主管。Harvey先生还担任过亚洲(不含日本)投资银行部和固定收益部主管。Harvey先生是瑞士信贷集团全球新兴市场固定收益业务的创始人,曾担任过多项高管职务,负责澳大利亚、非洲、日本、拉美、中东、土耳其和俄罗斯的业务。

 郭特华女士:董事,博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商业信贷部、资金计划部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处长、副总经理。

 王一心女士,董事,高级经济师,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专职董事。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专项融资部(公司业务二部、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营业部 历任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技术改造信贷部经理。

 王莹女士,董事,高级会计师,中国工商银行集团派驻子公司董监事办公室专家、专职派出董事,于2004年11月获得国际内审协会注册内部审计师(Certified Internal Auditor) 资格证书。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外汇清算处负责人,中国工商银行清算中心外汇清算处负责人、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督局外汇业务稽核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境外机构审计处处长,工行悉尼分行内部审计师、风险专家。

 田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上海财经大学高等研究院院长,美国德州A&M大学经济系Alfred F. Chalk讲席教授。首批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者及其国家特聘专家,首批人文社会科学长江学者讲座教授,曾任上海市人民政府特聘决策咨询专家,中国留美经济学会会长(1991-1992)。2006年被《华尔街电讯》列为中国大陆十大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经济理论、激励机制设计、中国经济等。

 孙祁祥女士,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兼任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常务理事,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学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美国国际保险学会董事会成员、学术主持人,美国C.V. Starr冠名教授。曾任亚太风险与保险学会主席、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美国哈佛大学、香港大学访问学者。在《经济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0多篇,主持过20多项由国家部委和国际著名机构委托的科研课题。

 Jane DeBevoise女士,独立董事,香港大学艺术系博士,历任银行家信托公司(1998年与德意志银行合并)董事总经理、所罗门 ·古根海姆基金会副主席及项目总监、香港政府委任的展览馆委员会成员、香港西九龙文娱艺术馆咨询小组政府委任委员。2003年至今担任香港亚洲艺术文献库董事局董事及主席,2009年至今担任美国亚洲艺术文献库总裁。

 2、监事会成员

 吴敏敏女士:监事,经济学硕士。1996年入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2007年调入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制改革办公室战略引资与上市处副处长、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战略发展与合作处副处长、处长,现任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专家。

 黄敏女士:监事,金融学学士。黄敏女士于2006年加入Credit Suisse Group (瑞士信贷集团),先后担任全球投资银行战略部助理副总裁、亚太区投资银行战略部副总裁、中国区执行首席运营官,资产管理大中国区首席运营官,现任资产管理中国区负责人。

 张舒冰女士:监事,硕士。2003年4月至2005年4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担任主任科员。2005年7月加入工银瑞信,2005年7月至2006年12月担任综合管理部翻译兼综合,2007年至2012年担任战略发展部副总监,2012年至2014年9月任职于机构客户部,担任机构客户部副总监及总监职务;2014年9月至2015年7月,担任机构产品部总监。2014年11月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7月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洪波女士:监事,硕士。ACCA 非执业会员。2005年至2008年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2008年至2009年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总部业务主管;2009年6月加入工银瑞信法律合规部,现任法律合规部副总监。

 倪莹女士:监事,硕士。2000年至2009年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历任副科长、科长,校团委副书记。2009年至2011年就职于北京市委教工委,任干部处副调研员。2011年加入工银瑞信战略发展部,现任副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郭特华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朱碧艳女士: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1997-1999年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经理,2000-2005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证券业务部高级副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君正先生,7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2011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研究部副总监。2013年8月2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月27日至今,担任工银国企改革主题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3月19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金融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3月2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美丽城镇主题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2日至今,担任工银丰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鄢耀先生,8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审计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担任分析员。2010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研究部研究员。2013年8月2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月20日至今,担任工银添福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月20日至今,担任工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9月19日起至今,担任工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3月19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金融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3月2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美丽城镇主题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17日至今,担任工银总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郭特华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简历同上。

 江明波先生,15年证券从业经验; 曾任鹏华基金普天债券基金经理、固定收益负责人; 2004年6月至2006年12月,担任全国社保基金二零四组合和三零四组合基金经理;2006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投资总监,兼任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起担任全国社保组合基金经理;2008年4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添利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2月10日至今,担任工银四季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3月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杜海涛先生,18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助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招商现金增值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投资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监; 2006年9月21日至2011年4月21日,担任工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0年8月16日至2012年1月10日,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5月11日至今,担任工银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8月1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6月21日至今,担任工银纯债定期开放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月7日至今,担任工银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8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0月31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月27日至今,担任工银薪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17日至今,担任工银总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何江旭先生,18年证券从业经验;曾担任国泰基金金鑫、基金金鼎、金马稳健回报、金鹰增长以及金牛创新成长基金的基金经理,基金管理部总监兼权益投资副总监;2009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0年4月12日至2014年7月30日,担任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4月21日至2014年7月30日,担任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宋炳珅先生,11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2007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2012年2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月28日至2014年12月5日,担任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月2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月2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0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1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2月16日至今,担任工银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欧阳凯先生,13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0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2010年8月16日至今,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2月27日至今担任工银保本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2月7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6月26日起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7月4日起至今担任工银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9月19日起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6日起至今担任工银丰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黄安乐先生,12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担任资深分析师,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担任投资经理、研究员;2010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部总监。2011年11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主题策略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9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精选平衡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0月22日至今,担任工银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28日至今,担任工银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李剑峰先生,12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经理、高级副经理;2008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固定收益研究员,现任专户投资部总监,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中心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66583111

 联系人:王秋雅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传真: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http://www.ccb.com/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http://www.cmbchina.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宏革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侯燕鹏

 传真:010-66594431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http://www.boc.cn/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于慧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http://www.spdb.com.cn

 (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注册日期:1988年8月26日

 注册资本:190.52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刘玲

 电话:021-52629999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7)北京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B座

 法定代表人:乔瑞

 联系人:王薇娜

 电话:010-63229475

 传真:010-63229478

 客户服务电话:96198

 网址:http://www.bjrcb.com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http://www.gtja.com/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95525

 网址:http://www.ebscn.com/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275

 传真:021-63602722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http://www.htsec.com/

 (11)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联系人:罗春蓉

 武明明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客户服务电话:(010)85679238/85679169;(0755)83195000;(021)63861195;63861196

 网址:http://www.cicc.com.cn/

 (1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http://www.essences.com.cn

 (1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0985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http://www.cindasc.com

 (1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婷

 电话:023-63786220

 传真:023-637862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http://www.swsc.com.cn

 (15)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联系人:罗芳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http://www.tebon.com.cn

 (16)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客户服务电话:961303

 网址:http://www.gzs.com.cn

 (17)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二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二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卢金文

 电话:0592-5161816

 传真:0592-5161102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网址:http://www.xmzq.cn

 (18)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3、5层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联系人:黄恒

 联系电话:010-58568235

 联系传真:010-58568062

 公司网址:www.hrsec.com.cn

 客服电话:010-58568118

 (19)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联系电话:021-36535002

 传真:021-36533017

 联系人:汪尚斌

 公司网址:www.xzsec.com

 客户咨询电话:40088-11177

 (2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金喆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2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959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65161666传真:0551-5161672

 客户服务电话:0551-96518/4008096518

 网址:http://www.hazq.com/

 (2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邮编:10003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00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http://www.txsec.com

 (2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萍

 联系电话: 0755-33227950

 传真: 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24)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宋丽冉

 联系电话: 010-6202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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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www.myfund.com

 (2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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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服电话:400-181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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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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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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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客服电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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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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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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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玲

 联系电话:021-38602750

 客服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网址: http://www.noah-fund.com/

 (29)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习甜

 联系电话:010-85650920

 客服电话:400-920-0022

 传真:010-85657357

 网址: http://licaike.hexun.com/

 (30)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拱墅区霞湾巷239号8号楼4楼4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8号EAC欧美中心A座D区8层

 法定代表人:陆彬彬

 联系人:鲁盛

 联系电话:0571-56028617

 客服电话:400-068-0058

 传真:0571-56899710

 网址: www.jincheng-fund.com

 (3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东方路989号中达大厦2楼

 法定代表人:盛大

 联系人:徐雪吟

 联系电话:021-50583533-3011

 客服电话:400-005-6355

 传真:021-50583533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32)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景琪

 联系电话:010- 65215266

 客服电话:010-85572999

 传真:010-65185678

 网址: http://www.harvestwm.cn/

 (33)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高晓芳

 联系电话:010-59393920-811

 客服电话:4008080069

 传真:010-59393074

 网址: www.wy-fund.com

 (3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3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联系电话:021-20691832

 客服电话:400-089-1289

 传真:021-20691861

 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

 (3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联系人: 邓洁

 联系电话: 010-58325388-1105

 客服电话:4008507771

 传真: 010-58325282

 网址: t.jrj.com

 (37)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联系人: 程刚

 联系电话: 010-85892781

 客服电话: 400-609-9500

 网址: www.yixinfund.com

 (38)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苏昊

 联系电话:010-88312877-8033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39)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6号中期大厦A座9层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人:赵森

 联系电话:010-65807399

 客服电话:95162

 网址:www.cifco.net

 (40)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中国中期大厦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路瑶

 联系人:侯英建

 联系电话:010-65807865

 客服电话:010-65807609

 网址:www.cifcofund.com

 (41)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西井路3号3号楼7457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C座1层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联系人:张立新

 联系电话:010-58276785

 客服电话:400-650-9972

 网址:www.sinowel.com

 (42)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A303

 法定代表人:杨涛

 联系人:周君

 联系电话:010-53570568

 客服电话:400-819-9868

 网址:www.tdyhfund.com

 (43)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李皓

 联系电话:13521165454

 客服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engcaiwang.com

 (44)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冯立

 联系电话:021-80133535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45)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付江

 联系电话:021-20219988*31781

 客服电话:020-20219931

 网址:https://8.gw.com.cn/

 (46)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周丹

 电话:021-33323999*8318

 客服电话:4008202819

 网站:fund.bundtrade.com

 (47)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 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216号喜年广场A座1502室

 联系人:付勇斌

 电话:028-86758820

 传真:028-86758820-805

 客服电话:4008-588-588

 网址:www.pyfund.com.cn/

 (48)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49)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室

 法定代表人:董浩

 联系人: 张婷婷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8-1176

 网址:www.jimufund.com

 (50)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 凌秋艳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户服务电话: 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51)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联系人:李欣

 电话:027-82656704

 传真:027-82656236

 客服电话:96558(武汉)4006096558(全国)

 网址:www.hkbchina.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 真:010-66583100

 联系人:朱辉毅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负责人:王丽

 电 话:010-52682888

 传 真:010-52682999

 经办律师:徐建军、刘焕志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慧明,王珊珊

 联系电话:(010)58152145

 传真:(010)58114645

 联系人:王珊珊

 四、基金的名称

 工银瑞信美丽城镇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背景下,积极选择深度受益于此类主题的股票进行投资,并通过积极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美丽城镇主题范围内股票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由投资研究团队及时跟踪市场环境变化,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国际市场变化情况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断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结合行业状况、公司价值性和成长性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在充足的宏观形势判断和策略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动态调整策略,在市场上涨阶段中,适当增加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在市场下行周期中,适当降低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从而有效提高不同市场状况下基金资产的整体收益水平。

 (二)股票选择策略

 1、美丽城镇主题的界定

 本基金所界定的美丽城镇主题以建设以人为本、提高发展质量的新型城镇化为出发点。并主要包含城镇化基础建设、城镇化生态文明、城镇化智能管理以及城镇化消费升级四大领域。

 城镇化基础建设:是建设美丽城镇的基础工程。主要包括保障性住房建设、综合性交通网络建立、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落实到行业层面,包括中信一级行业中的地产、建筑、建材、机械、电力设备、交通运输等行业;中信二级行业中的发电及电网行业。

 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城镇应考虑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将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落实到行业层面,主要包括中信二级行业中的环保及公共事业行业。

 城镇化智能管理:智能管理是美丽城镇的现代化体现。统筹城镇发展的物质资源、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利用,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实现与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入融合。落实到行业层面,主要包括中信一级行业中的电子元器件、计算机以及通信等行业。

 城镇化消费升级:美丽城镇将引领消费领域的全面升级。强调“以人为本、公平共享”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将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医疗、教育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高人口素质水平,进一步将提升整体消费水平。落实到行业层面,主要包括中信一级行业中的汽车、商贸零售、餐饮旅游、家电、纺织服装、医药、食品饮料以及传媒等行业。

 除上述四大领域,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引领下,受益于土地流转改革、农业现代化、农业规模化的农林牧渔业以及受益于投融资需求提升、金融创新的银行、非银行金融业,均是本基金的关注重点。

 另外,其他行业中如有相关上市公司受益于本基金所界定的美丽城镇主题范畴,亦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未来随着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本基金对美丽城镇主题的界定范围发生变动,本基金可调整对上述主题界定的标准,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如未来中信证券研究所对行业分类标准进行调整,则本基金亦将酌情进行相应调整。如中信证券研究所不再发布行业分类标准,本基金将根据对美丽城镇主题的界定,选择符合相应主题范畴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2、个股投资策略

 在上述美丽城镇主题界定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选择受益相关主题程度较深,具有核心竞争优势和持续增长潜力,且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优质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重点投资。

 ① 定性分析

 本基金对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势进行定性评估。上市公司在行业中的相对竞争力是决定投资价值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I.公司的竞争优势:重点考察公司的市场优势,在细分市场是否占据领先位置,是否具有品牌号召力或较高的行业知名度等;资源优势,包括是否拥有独特优势的物资或非物质资源,比如市场资源、专利技术等;产品优势,包括是否拥有对产品的定价能力等以及其他优势;

 II.公司治理评估:本基金认为具有良好公司治理机制的公司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i.公司治理框架保护并便于行使股东权利,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ii.尊重公司相关利益者的权利;

 iii.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iv.公司董事会勤勉、尽责,运作透明;

 v.公司股东能够对董事会成员施加有效的监督,公司能够保证外部审计机构独立、客观地履行审计职责。不符合上述治理准则的公司,本基金将给予其较低的评级。

 III.公司的盈利模式:对企业盈利模式的考察重点关注企业盈利模式的属性以及成熟程度,考察核心竞争力的不可复制性、可持续性、稳定性;

 ② 定量分析

 在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将通过对成长性指标(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PEG)、相对价值指标(P/E、P/B、P/CF、EV/EBITDA)以及绝对估值指标(DCF)的定量评判,筛选出具有GARP(合理价格成长)性质的股票。

 (三)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本基金将根据对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分析,发挥股指期货杠杆效应和流动性好的特点,采用股指期货在短期内取代部分现货,获取市场敞口,投资策略包括多头套期保值和空头套期保值。多头套期保值指当基金需要买入现货时,为避免市场冲击,提前建立股指期货多头头寸,然后逐步买入现货并解除股指期货多头,当完成现货建仓后将股指期货平仓;空头套期保值指当基金需要卖出现货时,先建立股指期货空头头寸,然后逐步卖出现货并解除股指期货空头,当现货全部清仓后将股指期货平仓。本基金在股指期货套期保值过程中,将定期测算投资组合与股指期货的相关性、投资组合beta的稳定性,精细化确定投资方案比例。

 (四)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固定收益证券投资与研究方面,实行投资策略研究专业化分工制度,专业研究人员分别从利率、债券信用风险等角度,提出独立的投资策略建议,经固定收益投资团队讨论,并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形成固定收益证券指导性投资策略。

 1、利率策略

 研究GDP、物价、就业、国际收支等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及结构,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趋势。

 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趋势的预期,综合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可以制定出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和资本损失,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在市场利率实际下降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的收益,并获得较高利息收入。

 2、信用策略

 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行人业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与投资价值。

 3、债券选择与组合优化

 本基金将根据债券市场情况,基于利率期限结构及债券的信用级别,在综合考虑流动性、市场分割、息票率、税赋特点、提前偿还和赎回等因素的基础上,评估债券投资价值,选择定价合理或者价值被低估的债券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对组合进行优化。

 4、可转换债券投资

 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是本基金的重要投资对象之一。本基金将选择公司基本素质优良、其对应的基础证券有着较高上涨潜力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

 (五)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因为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或增发配售等原因被动获得权证,或者本基金在进行套利交易、避险交易等情形下将主动投资权证。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隐含波动率、剩余期限、标的证券价格走势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或避险交易组合,力求取得最优的风险调整收益。

 (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由沪深 A 股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 只股票组成,综合反映了沪深A股市场整体表现。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该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该业绩比较基准目前能够忠实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80-95%,本基金对沪深300指数和中债综合指数分别赋予80%和20%的权重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特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报告期为2015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资产构成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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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3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2、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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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3月26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满,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美丽城镇主题范围内股票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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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M为申购金额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1年以365天计)。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基金的赎回费率结构

 ■

 注:Y为持有期限,1年指365天。

 3、赎回费用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内容如下:

 1、在“二、释义”部分,对《基金法》的释义进行了更新;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住所、办公地址、主要人员情况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信息;

 5、在“六、基金的募集”部分,对募集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6、在“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7、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对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进行了更新;

 8、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了本基金2015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的投资组合报告。

 9、增加了“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10、在“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关于对账单服务和关于定期定额投资等相关内容。

 11、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相关公告。

 12、在“附件二 基金托管协议摘要”部分,对基金管理人的住所和办公地址进行了更新。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投资人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工银瑞信丰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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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网点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人民币。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2.1 前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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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M为申购金额。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赎回,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1年以365天计)。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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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Y为持有期限,1年指365天。

 2、赎回费用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之间进行。即前端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另一只基金的前端模式份额,后端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另一只基金的后端模式份额。投资者在提交基金转换业务时应明确标示类别。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4、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5、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最低转换申请份额以各产品相关公告为准。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转出基金的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则转出基金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将被同时赎回。

 6、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7、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8、如遇旗下基金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包括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的费率优惠活动,公告中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则基金转换时的申购补差费按照优惠后的费率计算,但对于通过销售机构网上交易提起的基金转换申请,如本公司未作特别说明,将不适用优惠费率。

 9、如遇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基金转换费用的构成同样适用于前述规则,即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10、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A=[B×C×(1-D) /(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1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转换费率。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可以与本管理人旗下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转换。截止公告日管理人旗下的LOF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标普全球自然资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ETF基金(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部分货币基金及短期理财基金(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添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7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未开通转换业务。

 2、开通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本基金通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3、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为准。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2、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3、本基金通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4、其中,通过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10元人民币;通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100元人民币;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300元人民币;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500元人民币。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定投业务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相关的具体规定。

 其他销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当定期定额申购日该基金暂停交易时,定期定额投资处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公司网址:www.icbccs.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申购、赎回本基金。

 7.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4、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1-9999

 电子邮件地址: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0日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我司决定自2015年11月06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索菲亚”(股票代码:002572)、“碧水源”(股票代码:300070)按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自其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免长途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关于增加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工银瑞信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2015年11月10日起销售工银瑞信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0943,B类:00094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网址:http://mall.cgws.com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网站:www.icbcc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关于增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泰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华泰证券自2015年11月10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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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24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25-84457777

 传真:025-84579763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http://www.htsc.com.cn/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0日

 关于增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2015年11月10日起销售工银瑞信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工银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基金代码:A类000943、B类000944);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工银新材料新能源股票,基金代码:001158)。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17楼

 客服电话:95528

 网站:http://www.spdb.com.cn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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