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焦点·IPO重启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1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股发行审核制色彩渐趋淡化
建立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 监管部门不再为发行人背书
朱茵

 □本报记者 朱茵

 CFP图片 制图/尹建

 近日,市场各方对IPO重启给予了积极响应。业内人士认为,虽然在名义上新股发行还披着审核制的“马甲”,但在实质上已迈向了注册制。监管部门上周五公布的A股主板(含中小板)和创业板两个首发管理办法的修订征求意见稿显示,尽管《证券法》修订已无法在年内完成,但A股IPO在监管理念上已开始向注册制靠拢,监管层不再为发行人背书,未来对投资者的专业性要求会更高。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