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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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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5-070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美盛文化,证券代码:002699)于2015年11月4日、11月5日、11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如下:

 1、2015年11月4日,公司复牌并披露相关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15年11月6日,公司收到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郭瑞先生的通知,郭瑞先生基于对公司文化产业生态化运作的发展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已披露的增持计划(详见2015年7月11日披露的公司2015-033号《关于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郭瑞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于2015年11月6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51,200股,交易均价44.53元/股,合计交易金额20,091,923元,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截止本公告日,未有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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