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等,经与基金托管人及各销售机构协商一致,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决定提前结束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15年11月10日,并自2015年11月11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管理人网站(www.dfha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