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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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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15-094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最新的证券及行业监管政策对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提出了更高要求,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君集团”)无法如期向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并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承诺。为最大限度地保护中小股东和相关各方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明君集团拟变更其承诺,本次承诺变更经公司2015年11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承诺内容如下:

 一、变更前承诺的具体内容

 1、承诺主体: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2、承诺内容:明君集团于2009年5月12日公告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明君集团拟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资产置换方式对汇源通信进行资产重组。通过资产置换,剥离汇源通信现有不良资产,同时,将明君集团旗下优质资产注入汇源通信;明君集团拟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汇源通信主营业务;明君集团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汇源通信股份。由于当时条件不成熟,明君集团又于2012年12月19日明确了承诺期限:拟在未来24个月内,完成相关资产的规范、优化和整合工作,适时重新启动资产重组工作(详情参见2012年12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3、承诺履行期限:明君集团自2012年12月19日起24个月内重新启动资产重组工作。

 二、变更后承诺的具体内容

 1、承诺主体: 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承诺内容:自本次协议收购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向汇源通信股东大会提交经汇源通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方案,并于本次协议收购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方案,即完成注入资产过户。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方拟向汇源通信注入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优质资产。

 3、承诺履行期限: 本次协议收购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方案,即完成注入资产过户。

 4、履约制约措施:蕙富骐骥承诺,本次协议收购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承诺方案完成前不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三、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11月0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徐小文先生回避表决。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议案在提交2015年11月25日召开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明君集团与新股东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完成股权转让后,明君集团对上市公司关于资产重组等的承诺全部终止;将由新股东及承诺主体“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本次公告的变更承诺内容履行承诺。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控股股东承诺变更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方案合法合规、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同意将公司及相关主体提出的变更承诺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控股股东变更承诺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同意将公司及相关主体提出的变更承诺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15-095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决定于2015年11月25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1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年11月24日(星期二)15:00至2015年11月25日(星期三)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号汇日央扩国际广场26楼2605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事项,相关程序和内容合法。

 2、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相关内容。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特别议案:

 1)、该议案需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明君集团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在公告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其中: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

 2、登记时间:2015年11月23日至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号汇日央扩国际广场2805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6;投票简称:汇源投票

 2、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在投票当日,“汇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星期二)15:00至2015年11月25日(星期三)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翁家林

 联系电话:028-85516608 传真:028-85516606

 邮政编码:610041

 2、会议预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5年11月25日召开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投票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该表决委托人予以承认。

 ■

 (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15-093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1月0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0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晓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

 因最新的证券及行业监管政策对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提出了更高要求,明君集团无法如期向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并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承诺。为最大限度地保护中小股东和相关各方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明君集团拟全部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全面退出上市公司,由股权受让人作为新的承诺履行主体存续并变更承诺事项的其它要素。

 1、变更前承诺的具体内容

 (1)承诺主体: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2)承诺内容:明君集团于2009年5月12日公告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明君集团拟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资产置换方式对汇源通信进行资产重组。通过资产置换,剥离汇源通信现有不良资产,同时,将明君集团旗下优质资产注入汇源通信;明君集团拟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汇源通信主营业务;明君集团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汇源通信股份。由于当时条件不成熟,明君集团又于2012年12月19日明确了承诺期限:拟在未来24个月内,完成相关资产的规范、优化和整合工作,适时重新启动资产重组工作(详情参见2012年12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3)承诺履行期限:明君集团自2012年12月19日起24个月内重新启动资产重组工作。

 2、变更后承诺的具体内容

 (1)承诺主体: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承诺内容:自本次协议收购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向汇源通信股东大会提交经汇源通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方案,并于本次协议收购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方案,即完成注入资产过户。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方拟向汇源通信注入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优质资产。

 (3)承诺履行期限: 本次协议收购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方案,即完成注入资产过户。

 (4)履约制约措施:蕙富骐骥承诺,本次协议收购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承诺方案完成前不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监事会认为控股股东变更承诺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15-092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1月0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0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4名,关联董事徐小文先生回避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小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

 (一)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君集团”)在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里提到:

 因最新的证券及行业监管政策对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提出了更高要求,明君集团无法如期向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并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承诺。为最大限度地保护中小股东和相关各方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明君集团拟全部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全面退出上市公司,由股权受让人作为新的承诺履行主体存续并变更承诺事项的其它要素。

 1、变更前承诺的具体内容

 (1)承诺主体: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2)承诺内容:明君集团于2009年5月12日公告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明君集团拟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资产置换方式对汇源通信进行资产重组。通过资产置换,剥离汇源通信现有不良资产,同时,将明君集团旗下优质资产注入汇源通信;明君集团拟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汇源通信主营业务;明君集团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汇源通信股份。由于当时条件不成熟,明君集团又于2012年12月19日明确了承诺期限:拟在未来24个月内,完成相关资产的规范、优化和整合工作,适时重新启动资产重组工作(详情参见2012年12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3)承诺履行期限:明君集团自2012年12月19日起24个月内重新启动资产重组工作。

 2、变更后承诺的具体内容

 (1)承诺主体: 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承诺内容:自本次协议收购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向汇源通信股东大会提交经汇源通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方案,并于本次协议收购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方案,即完成注入资产过户。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方拟向汇源通信注入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优质资产。

 (3)承诺履行期限: 本次协议收购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方案,即完成注入资产过户。

 (4)履约制约措施:蕙富骐骥承诺,本次协议收购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承诺方案完成前不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控股股东承诺变更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方案合法合规、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同意将公司及相关主体提出的变更承诺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议拟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议案:

 1、该议案需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明君集团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四)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安排复牌的特别说明

 鉴于:

 1、明君集团已在2015年【11】月【03】日前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

 2、公司已于2015年9月28日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10月28日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承诺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

 3、收购方正在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要求积极制作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文件。

 考虑到:

 1、本次股权转让是未来重大资产重组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只有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和注入相关资产的可能性,为避免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出现影响正常表决的诸多情形;

 2、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继续推进此事,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徐小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前述议案进行审。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见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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