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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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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73          股票简称:中文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5-053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
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南昌市政府发展规划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出版集团”)重组注入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中的江西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刷集团”)名下位于“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120号”(原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洪土国用登西(2006)第251号)的土地被列入南昌市“退城近郊”计划且与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储备合同》(洪储收字【2007】9号)。公司对该土地收储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持续性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11-020”、“2012-046”、“2012-050”、“2013-006”、“2013-059”公告)。

 近日,印刷集团收到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土地补偿款49,680.74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印刷集团陆续收到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土地收储补偿款合计约人民币73,180.74万元,该地块的土地收储补偿款已全额收到。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收储土地的进展情况

 1.该丁公路地块为31,978平方米(合47.968亩)于2013年1月23日,由南昌市地产交易中心在《南昌晚报》登出《南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拍卖公告》,并于2月22日上午10时在“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网”进行公开拍卖。根据“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网”显示,该地块最终以1,912万元/亩成交,交易总价为91,714.81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2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编号为2013-006《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收储土地”进展事项的公告》)。

 2.2013年12月27日,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抄告单(洪府厅抄字[2013]782号),印刷集团收到该土地收储首笔补偿款23,500万元。

 鉴于该地块以23,531.60万元作价记入印刷集团的资产。2013年12月30日,印刷集团收到出版集团根据2012年12月26日出具《关于“被收储土地补偿款”补充承诺》垫付的余款31.60万元,和2012年12月31日至补偿款到帐期间23,531.60万元的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764.77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12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为2013-059《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收到部分土地收储补偿款的公告》)。

 3.印刷集团于近日收到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丁公路土地补偿款余款49,680.74万元。

 截止日前,印刷集团已陆续收到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土地收储补偿款合计约人民币73,180.74万元(南昌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赣财[2007]19号、赣财综[2011]146号、赣财综[2011]143号、洪府发[2013]8号等文件要求,已计提六项基金和轨道基金),该地块的土地收储补偿款已全额收到。

 二、被收储土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等相关规定,在扣除资产处置净损失、相关税费等费用支出后剩余款项确认为公司递延收益和资本公积。

 本次收到的土地补偿款不会对公司2015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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