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15年11月16日召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已于2015年10月30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的第1~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5-076)已于201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同时发布。
由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11月16日14:00时
(2)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
公司会议室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16日
至2015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 发行数量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5 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2.06 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2.0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08 股票上市地点
2.09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 决议有效期限
3、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4、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6、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8、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1~7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8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应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公告披露了议案的相关内容。
公司也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1、2015年11月9日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符合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15年11月12日~1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证券部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
邮政编码:315191
联系电话:0574-87841061
传 真:0574-87831133
联 系 人:曹阳、黄永平、张小青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公司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1月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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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