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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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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临2015-5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的申请
获得核准的公告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00号),前述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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