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5-055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时间及方式:本次会议于2015年 11月2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定于2015年11月6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的主持人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大壮主持。
5、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大壮、李忠臣、孙泽胜、王毅、刘沂、杨志国、赵希男、范存艳、姚海鑫九人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赵希男、范存艳、姚海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已经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意提名王大壮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李忠臣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孙泽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王毅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刘沂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杨志国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赵希男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范存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姚海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0,928,528元。
拟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9,514,395元。
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化工设备、压力容器、防腐设备、PVC手套研制、开发、设计、制造;润滑油制造、销售;汽车客货运输;设备、线路、管道、电器和仪表安装;化工技术转让、液氯钢瓶出租;承包境外化工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资询服务;(建筑工程安装、设计、施工子公司持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拟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化工设备、压力容器、防腐设备、PVC手套研制、开发、设计、制造;润滑油制造、销售;汽车客货运输;铁路运输槽车信息咨询;自备铁路槽车货物装卸;槽车租赁;铁路器材销售;设备、线路、管道、电器和仪表安装;化工技术转让、液氯钢瓶出租;承包境外化工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资询服务;(建筑工程安装、设计、施工子公司持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原第十八条 公司1996年设立时的股本总额为14940万股,由发起人沈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改造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及公司内部职工股持有。
1997年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23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24号〕文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2940万股。
1998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108号〕文批准,公司按10比3的比例实施配股方案,共计配售3460.41万股,配股后公司总股本为26400.41万股。
1999年6月,公司实施199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2股转增4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42240.66万股。
2008年8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86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为50840.66万股。
2009年6月,公司实施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转增3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66092.85万股。
拟改为:
第十八条 公司1996年设立时的股本总额为14940万股,由发起人沈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改造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及公司内部职工股持有。
1997年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23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24号〕文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2940万股。
1998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108号〕文批准,公司按10比3的比例实施配股方案,共计配售3460.41万股,配股后公司总股本为26400.41万股。
1999年6月,公司实施199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2股转增4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42240.66万股。
2008年8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86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为50840.66万股。
2009年6月,公司实施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转增3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66092.85万股。
2015年11月,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非公开发行股份15858.58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为81951.43万股。
原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660,928,52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60,928,528股,无其他种类股。
拟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819,514,395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19,514,395股,无其他种类股。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召开公司二○一五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15-057相关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大壮:男,1962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工业橡胶制品厂副厂长、厂长,沈阳胶管总厂厂长兼党委书记,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长、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党委书记,2004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该候选人持有本公司股票14,56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李忠臣:男,1967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市石化局党委办公室主任科员,沈阳市石化局党委工作部团委书记,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等。现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该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孙泽胜:男,1971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秘书、公司企管处副处长、公司市场处处长、公司经营部总经理助理兼销售处处长、公司总经济师、公司经营副总,2007年起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该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王毅:女,1964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处主管会计,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财务审计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副总经理。该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刘沂:男,1963年4月出生,高级政工师。曾任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3年9月至今,任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该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杨志国:男,1958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公司团委书记,公司办公室主任,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该候选人持有本公司股票7,414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希男,男,1960年2月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并任东北大学组织管理系主任;现从事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该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范存艳,女,1970年 10月生,硕士学位,沈阳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司管理学院客座教授,辽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客座研究员,沈阳市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常务理事,现任沈阳安信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该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姚海鑫:男,1962年9月出生,西方经济学博士,会计学教授,辽宁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会计学博士生导师。美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东北地区高校财务与会计教师联合会常务理事。该候选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5-056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时间及方式:本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本次会议定于2015年11月6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5人,实际出席5人。
4、会议主持人及列席情况:本次会议由许卫东主持,无其他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决定提名由公司控股股东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李忠、许卫东、胡宁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组组长会议民主选举,孔伟、杨晔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此次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选举通过后,方可与经职工代表组组长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起至第七届监事会期满。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意提名李忠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许卫东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胡宁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李忠:男,1969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沈阳胶管总厂财务处处长,沈阳银象橡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现任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公司监事。该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许卫东:男,1967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公司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主持工作)。2004年4月至今,任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监事。该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胡宁:女,1968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审计师。曾任沈阳第四橡胶厂审计员、审计监察处副处长、财务部部长。现任沈阳化工集团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监事办主任、公司监事。该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孔伟:男,1966年12月出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山东蓝星东大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职员。2012年6月至今,任山东蓝星东大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职员。该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杨晔:女,1965年4月出生,高级政工师。曾任公司办公室秘书。现任公司办公室文书、公司监事。该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5-057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24日(星期二)上午9: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 11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3日15:00至2015年11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东账户同时存在现场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网络投票三种方式之两种及两种以上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1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关于选举王大壮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李忠臣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孙泽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王毅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刘沂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杨志国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7关于选举赵希男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8关于选举范存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9关于选举姚海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关于选举李忠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许卫东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3关于选举胡宁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98;投票简称:沈化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3日15:00至2015年11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46号(110026)
电话:024-25553506
传真:024-25553060
电子信箱:000698@126.com
联系人:阎冬生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