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披露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5-056),因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东方财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筹划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27日起停牌不超过30天;2015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65),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8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2015年10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临2015-070),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26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本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截止目前,中介机构对于交易标的的尽职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交易双方仍在对交易整体框架、交易对价、业绩承诺及补偿等核心事项进行商谈,但尚未达成一致意见,未签订意向协议。鉴于上述相关事项仍需进一步谈判、沟通,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尚在研究、论证,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法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