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5-51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1月2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5年11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共7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阶段性按揭贷款额度担保的议案》:
因本公司方大广场项目计划于2015年年底前预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方大置业”)为购买方大广场项目的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购房客户与银行签订单笔购房借款合同之日起至该笔借款合同项下的抵押生效之日止。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具体金额及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授权方大置业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担保事宜并签订有关文件。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阶段性按揭贷款额度担保的公告》、《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登于2015年11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5-52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1月23日(星期一)下午2:45,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22日---2015年11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2日下午15:00至2015年11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A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2015年11月13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高新区南区科技南12路方大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1月13日(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议案1、审议《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阶段性按揭贷款额度担保的议案》;
议案2、审议《关于为下属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3、审议《关于将本公司持有深圳市方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作为抵押担保的议案》;
特别说明:以上各项议案均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披露情况
各项议案的相关内容均已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和www.cninfo.com.cn上,具体刊登日期如下:
(1)第1项议案刊登日期为2015年11月7日;
(2)第2项议案刊登日期为2015年8月29日;
(3)第3项议案刊登日期为2015年10月24日;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9日上午10:0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商出具的有效持股证明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深圳市高新区南区科技南12路方大大厦20楼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86(755)26788571-6622
传真:86(755)26788353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投票代码:360055,投票简称:方大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议案3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3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至议案3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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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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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szse.cn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192,83990728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2日下午15:00至2015年11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0755-26788571-6622
传 真:0755-26788353
通讯地址:深圳市高新区南区科技南12路方大大厦20楼
邮 编:518057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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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相应的方格内填“√”。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5-53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
提供阶段性按揭贷款额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本公司方大广场项目计划于2015年年底前预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方大置业”)将为购买方大广场项目的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购房客户与银行签订单笔购房借款合同之日起至该笔借款合同项下的抵押生效之日止。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具体金额及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2015年11月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阶段性按揭贷款额度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担保内容,授权方大置业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担保事宜并签订有关文件。上述议案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担保事项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概况:
方大置业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2012年11月成立于深圳,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林克槟,主营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清洁服务;停车场经营管理。
2、方大置业股权结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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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方大置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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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将在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3、担保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同意方大置业为购买方大广场项目的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
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公司累计担保数量为149,142.24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本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4.68%,不存在逾期担保。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