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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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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收益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富国收益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5年11月2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45号)。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的基金类型是货币市场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设三类基金份额,A类和B类为场外基金份额,通过场外认购方式发售;H类为场内基金份额,通过场内认购方式发售。其中,场内认购方式为网上现金认购。

 5、客户可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本基金场外认购方式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发售代理机构发售;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方式为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

 6、本基金募集期自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7日。场外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7日;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17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我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7、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需开立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需具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1.00元。

 10、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方式,场外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0.01元,如各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11、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

 12、网上现金认购本基金时,投资者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者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消指定的认购申请。

 13、发售机构(指发售代理机构和/或直销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客户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的销售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客户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5年11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富国收益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以及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上的《富国收益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15、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以及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16、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7、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机构客户,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咨询购买事宜。

 18、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H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认可后,予以公告。本基金H类基金份额上市后,指定交易未在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投资者只能进行H类基金份额的二级市场买卖,如投资者需进行H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交易,须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到申购赎回代理机构。

 19、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20、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21、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变动的利率风险或负收益风险,因债券和票据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因本产品相关技术、规则、操作等创新性造成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另外,本基金H类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对于选择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而言,其投资收益为买卖价差收益,交易费用和二级市场流动性因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收益,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22、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富国收益宝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二)基金简称和代码

 A类和B类简称:富国收益宝交易型货币 H类简称:富国货币

 A类代码:001981 B类代码:001982 H类认购代码:511903 H类交易代码:511900

 (三)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四)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七)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设三类基金份额,A类和B类为场外基金份额,H类为场内基金份额。

 A类和B类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H类基金份额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平台办理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场外认购

 (1)直销机构:

 本公司的直销机构: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本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2)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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