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5-091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2日以邮件、电话、信息方式发出,于2015年11月5日9: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召开。会议由代理董事长李壮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正在筹划董事会改选事项,董事汤世贤、李壮、郭洪君、魏杰已提出辞职,公司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刘永强、王进、陈家会、吕书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任期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董事产生前,原董事仍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92)全文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3)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永强,男,汉族,1969年11月生,辽宁省大连市人,党员,硕士研究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员,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副部长,大连高金数控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高金数控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现任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大连伊贝格主轴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高金数控有限公司董事。
刘永强,未持有公司股份,在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任职,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进,男,汉族,1969年12月生,辽宁省大连市人,党员,硕士研究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机床厂销售处副处长,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销总公司总经理助理、综合管理处处长;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副部长、发展部部长、总裁助理兼进出口公司总经理、执行总裁;现任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执行总裁,大连机床(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连机床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大连机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机床集团铸造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王进,未持有公司股份,在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在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及参股子公司任职,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家会,男,汉族,1973年8月生,大连瓦房店市人,党员,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6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展部部长助理,大连中拥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大连中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大连中拥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家会,未持有公司股份,在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及参股子公司任职,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吕书国,男,汉族,1964年3月生,大连庄河市人,党员,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8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大连机床厂铸造分厂厂办主任,大连机床集团公司铸造厂党委副书记、厂长,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大连大机汽车发动机公司董事长,大连机床集团车床公司总经理;现任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大连机床(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连机床营销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隆凯供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吕书国,未持有公司股份,在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及参股子公司任职,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5-092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定于2015年11月23日(星期一)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会议届次: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23日(星期一)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22日—2015年11月23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2日下午15:00至2015年11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进行。股东可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6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1月16日(星期一)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本次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关于选举刘永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王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陈家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 关于选举吕书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即每位股东拥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等于“持股数量”与“董事候选人人数”的乘积,有效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合计不得超过有效表决权总数,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15年11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公司证券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邮编:26420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公司证券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
联系电话:0631-5912929
联系传真:0631-5967988
联 系 人:孙吉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程序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8。
2、投票简称:“华东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1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华东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1元代表议案1.1,即第一位候选人,1.02元代表议案1.2,即第二位候选人,以此类推。本次会议议案对应“委托价格”情况如下表:
本次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表决,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本次会议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具体如下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2日下午15:00至2015年11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公司证券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
联系电话:0631-5912929
联系传真:0631-5967988
联 系 人:孙吉庆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10分钟到场。
六、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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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或填写票数,划“√”表示将票数平均投给被选举人。)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请认真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委托书有效期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5-093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久泰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8月24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19号),公司董事会根据问询函的要求进行了回复,并于2015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重组问询函回复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6),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东数控,证券代码:002248)于2015年9月9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9月24日、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81、086),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尚未完成,尚未发出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本次重组预案公告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具体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对重组后续推进方案进行了充分沟通和审慎论证,同时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期间每30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
在重大资产重组开展过程中,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告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文件,并且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复牌的公告》及相关进展公告中充分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的风险及不确定性。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鉴于当前整体经济形势及证券市场环境等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交易双方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为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董事会审慎研究,重组各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签署了《终止重组意向协议》,各方相互不负有也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或其他附随义务和责任。
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议情况
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公司于2015年1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5-094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1月5日收到董事汤世贤、李壮、郭洪君、魏杰的书面辞职报告,汤世贤、李壮、郭洪君、魏杰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汤世贤、李壮、郭洪君、魏杰的辞职在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汤世贤、李壮、郭洪君、魏杰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6人,在新董事选举产生前汤世贤、李壮、郭洪君、魏杰须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汤世贤、李壮、郭洪君、魏杰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汤世贤、李壮、郭洪君、魏杰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5-095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东数控”)于2015年11月5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汤世贤、高鹤鸣、李壮、刘传金签署的《解除一致行动协议》。上述各方经友好协商,就终止一致行动关系签署协议。
一、一致行动承诺情况
2006年8月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汤世贤、高鹤鸣、李壮、刘传金签署了《协议书》,约定:“1、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共同提名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2、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共同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3、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根据各方事先确定的一致的投票意见对股东大会议案进行投票,或将所持有的表决权不作投票指示委托给协议各方中的一方进行投票;4、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转让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份公司股份需取得其他各方同意函;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6、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约定的,应赔偿因此给其他各方造成的损失。”
二、一致行动关系解除的相关情况
汤世贤、高鹤鸣、李壮、刘传金经过友好协商和沟通,于2015年11月5日签署《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同意解除上述《协议书》约定的一致行动关系。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各当事人作为公司股东,各自依法并依照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三、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15年10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表:
■
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后,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后,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各股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汤世贤、高鹤鸣、李壮、刘传金均不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任职,且于2015年11月5日签署《解除一致行动协议》,汤世贤、高鹤鸣、李壮、刘传金已不再是华东数控的实际控制人。鉴于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名的四位董事候选人尚未通过股东大会选举,高金科技目前的持股比例为16.46%,并不能控制股东大会,因此,目前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五、保荐机构意见
汤世贤、李壮已辞去在公司的董事职务,且汤世贤、高鹤鸣、李壮、刘传金于2015年11月5日签署《解除一致行动协议》,汤世贤、高鹤鸣、李壮、刘传金已不再是华东数控的实际控制人。鉴于高金科技提名的四位董事候选人尚未通过公司股东大会,高金科技目前的持股比例为16.46%,并不能控制股东大会,因此经核查,目前华东数控无实际控制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事务所意见
1、汤世贤、高鹤鸣、李壮、刘传金等4人签署的《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系各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真实、合法、有效。
2、汤世贤、高鹤鸣、李壮、刘传金等4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自《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汤世贤、高鹤鸣、李壮、刘传金不再是华东数控的实际控制人。
3、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华东数控无实际控制人。
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协议事宜的法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解除一致行动协议》;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核查意见》
3、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协议事宜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5-096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继续
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因筹划董事会改选事项,于2015年10月30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1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并发出了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91)、《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92)。同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汤世贤、高鹤鸣、李壮、刘传金签署的《解除一致行动协议》,汤世贤、高鹤鸣、李壮、刘传金已不再是华东数控的实际控制人。目前,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5)。
目前,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华东数控,股票代码:002248)将于2015年11月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通过指定媒体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