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合格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与其在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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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核准情况
(一)董事会决议
发行人董事会于2015年6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可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企业债券和/或债务融资工具)、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投资等,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债券的相关事宜。
(二)股东会决议
发行人股东会于2015年7月20日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公司债券,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债券的相关事宜。
(三)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368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三)发行总额:10亿元。
(四)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五)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后,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利率询价确定利率区间后,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利率询价确定利率区间后,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即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
(六)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5个交易日,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的方式公告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七)回售条款:发行人公告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以及调整幅度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八)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九)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本次债券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公司债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本次债券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按集中配售原则进行配售。本次债券不向股东配售。
(十)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十一)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二)发行首日与起息日:本次债券发行首日为2015年11月11日,本次债券起息日为2015年11月11日。
(十三)利息登记日:本次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十四)付息日: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1月1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11月1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十五)本金支付日(兑付日):2020年11月1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11月1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十六)支付方式:本次债券利息和本金支付方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定执行。
(十七)支付金额: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八)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十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鸡湖支行开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本息偿付。
(二十)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本次债券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资信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二十一)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二)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三)本次债券上市安排:本次债券发行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二十四)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二十五)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次债券主体评级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六)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9幢3楼
法定代表人:林向红
联系人:郭平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9幢
联系电话:0512-66969803
传真:0512-66969998
邮政编码:215026
(二)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
1、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杨兴、张宁宁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2层
联系电话:010-85130443
传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2、分销商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杨思思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9层
联系电话:010-59312833
传真:010-59312892
邮政编码:100032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4-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刘思然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3层
联系电话:010-88005020
传真:010-88005099
邮政编码:100033
(三)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1号世纪金融大厦716室
负责人:金忠德
联系人:周菡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1号世纪金融大厦716室
联系电话:0512-69365188
传真:0512-69365288
邮政编码:215021
(四)会计师事务所
1、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人:汪超
联系地址:苏州市旺墩路188号建屋大厦15层
联系电话:0512-62731998
传真:0512-62731800
邮政编码:215000
2、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无锡市新区龙山路4号C幢30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彩斌
联系人:王书仁
联系地址:苏州新市路130号宏基大厦5楼
联系电话:0512-65728150
传真:051265186030
邮政编码:215007
(五)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联系人:谢劼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联系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邮政编码:201707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杨兴、张宁宁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2层
联系电话:010-85130443
传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鸡湖支行
营业场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路88号
负责人:陈红林
联系人:宋晓路
联系地址:苏州市金鸡湖路88号
联系电话:0512-67500702
传真:0512-62769452
邮政编码:215006
(八)拟上市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联系人:汤毅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4232
传真:021-68802819
邮政编码:200120
(九)登记计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负责人:高斌
联系人:王博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四、发行人与有关机构及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资信状况
发行人本次债券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中诚信证评作为本次债券评级机构,对本次债券进行资信评级。
(一)评级结论和标识含义
中诚信证评评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标识涵义为: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中诚信证评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标识涵义为: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摘要
1、基本观点
中诚信证评评定本次债券信用级别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次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中诚信证评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中诚信证评肯定了发行人拥有有力的政府支持、完善的投融资业务体系、优良的资产质量等正面因素。同时,中诚信证评也关注到发行人股权投资业务收益具有不确定性、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具有波动性等因素可能对其经营及整体信用状况造成的影响。
2、正面
(1)有力的政府支持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园区经发公司,发行人作为苏州工业园区的创业投资平台,可得到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在项目承接、政策支持、投资补贴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2)投融资业务体系完善
截至目前(评级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形成股权投资、债权融资、股权投资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投融资业务体系,通过这三大板块的协作,发行人在探索金融创新、促进科技创新、引导基金集聚、助推产业升级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3)资产质量优良
截至2015年6月末,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52.08亿元和50.14亿元,合计占发行人总资产的72.15%。此外,发行人投资的多个项目处于上市进程中;截至2015年6月末,发行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市值达70.81亿元,资产流动性较好。
3、关注
(1)股权投资业务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发行人股权投资业务风险较高且受资本市场环境、管理团队经验等因素的影响较大,未来收益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
(2)经营性净现金流呈现波动
股权投资业务对发行人现金流影响较大,无论是股权退出还是债权融资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造成了经营性净现金流的波动。2012-2014年及2015年上半年发行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0.76亿元、-14.88亿元、-5.14亿元和10.99亿元。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人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人、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应早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人、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二、发行人历史信用评级情况
截至2015年6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共发行企业债、定向工具合计3期,融资规模合计25亿元,债券余额22.60亿元。发行人因发行上述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评级情况如下:
表2-1:截至2015年6月末发行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评级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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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中“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均为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发行人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
2015年6月10日,中诚信国际调整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银行的授信情况和使用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银行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2015年6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获得银行授信总额为427,500.00万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142,847.00万元。发行人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发行人近三年的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100%,不存在逾期而未偿还的债务。
(二)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情况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业务往来均严格按照合同执行,近三年未发生过严重违约现象。
(三)发行人已发行债券、债务融资工具及偿还情况
截至2015年6月末,发行人已发行企业债、定向工具等总额合计25.00亿元,未偿还余额合计22.60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表2-2:截至2015年6月末发行人已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及偿还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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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已发行的企业债、定向工具没有违约或迟延支付本息的情形。
(四)本次债券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占比
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已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累计余额22.60亿元,占2014年末净资产比例为29.73%,占2015年6月末净资产比例为29.74%。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ZHOUORIZAHOLDINGSCO.,LTD
法定代表人:林向红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9月11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94000005323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9幢3楼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9幢3楼
邮政编码:215026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郭平
联系方式:0512-66969803
传真:0512-66969998
电子信箱:guop@oriza.com.cn
互联网址:http://www.oriza.com.cn
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其他金融业
组织机构代码:66682030-4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前身为成立于2007年9月11日的苏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由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园区国控)和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园区地产)联合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其中园区国控认缴出资221,6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3.78%;园区地产出资78,3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6.13%。园区国控公司分四次完成出资,于2008年10月完成全部缴款,发行人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00,000万元。2007年9月26日,经发行人股东会决议同意,发行人名称变更为“苏州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通知》,将园区地产持有发行人的26.13%股权(78,390万元)无偿划转给园区国控。园区国控为发行人唯一股东。
2011年8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协议转让苏州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苏国资复〔2011〕91号),批复同意园区国控将其持有的发行人70%股权转让给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园区经发)。2011年10月,园区国控与园区经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园区国控将持有的发行人70%的股权转让给园区经发。上述股权已于2011年11月28日完成相关的法律手续。股权转让后,园区经发持有发行人70%的股权,成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园区国控持有发行人30%股权。
2012年11月,经发行人股东会决议,名称变更为“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并将经营范围变更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2015年6月末,发行人股东为园区国控和园区经发,持股比例分别为30%及70%,具体如下表:
表3-1:截至2015年6月末发行人股东及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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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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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园区国控成立于1994年1月,是由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全资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8,969.0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经苏州工业园区国资办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业务。截至2014年末,园区国控资产总计595.59亿元,净资产219.47亿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69.83亿元,净利润7.45亿元。
园区经发成立于1995年12月,是由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全资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科技开发、销售数码产品、物资仓储。截至2014年末,园区经发资产总计52.24亿元,净资产35.40亿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3.80亿元。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股权质押及其他争议情况说明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四、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体系,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之间保持相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机构、人员、业务、财务和资产,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五、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5年6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9家,基本情况如下:
表3-2: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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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对苏州工业园区国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创创投)、苏州元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元风创投)的投资持股比例不足50%,但由于发行人在上述两家公司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中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发行人可对其进行实际控制,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发行人子公司禾裕科技金融与淮安市禾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淮安科贷)、南通市禾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南通科贷)、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金鸡湖小贷)、苏州市禾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禾裕科贷)、苏州融华租赁有限公司(融华租赁)的有关股东签订有一致行动协议,发行人在上述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表决权比例均超过50%,发行人可对其进行实际控制,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发行人子公司禾裕科技金融对苏州工业园区银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银杏资管)投资持股比例30%,但由于银杏资管业务发展和经营资金均依赖于禾裕科技金融,发行人可对其进行实际控制,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发行人持有苏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金交中心)40%股权,但由于金交中心业务发展依赖于禾裕科技金融,禾裕科技金融有权决定金交中心的财务和经营决策,通过参与金交中心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金交中心的权利影响回报金额,从而对金交中心具有实质性控制权。
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如下表:
表3-3: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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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对投资的国创元禾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元禾基金)的持股比例为63.20%,表决权比例为40%,在元禾基金的持股比例高于表决权比例,对该企业不进行实际控制,不纳入合并范围。发行人对投资的苏州华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华亿投资中心)100%股权,表决权比例40%,在华亿投资中心的持股比例高于表决权比例,对该企业不进行控制。发行人对投资的英菲尼迪-中新创业投资企业(英菲尼迪)的持股比例49.50%,表决权比例40%,在英菲尼迪的持股比例高于表决权比例。发行人将上述三家企业作为联营企业计入长期股权投资。
六、发行人组织架构和公司治理
发行人基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管理结构、增强服务功能、突出部门职能的原则,在集团层面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组织架构,设立了直接投资部、战略发展部、财务管理部、内部控制部、人力资源部以及总裁办公室等部门。根据发行人业务结构,设立由总经理负责下的三大平台,即股权投资平台、债权融资服务平台及投融资服务平台。发行人经过近年来的持续经营,内部管理能力得到持续提升,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运转有序,有效带动发行人各项业务稳定有序发展。
图3-2:发行人组织架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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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6月末,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表3-4: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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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会成员
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一名董事离职,新董事正在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流程,因此发行人董事会履职的董事4名,分别是林向红、盛刚、钱晓红、周文清。根据《公司章程》中董事会议事表决的相关规定,4名董事不影响董事会决议的作出,不影响发行人公司治理。四名董事的简历如下:
林向红,男,1970年7月生,博士,审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苏州吴县审计局副局长,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现任发行人董事长兼总裁。
盛刚,男,1971年10月生,硕士,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分行办事员,苏州市商业银行姑胥支行行长助理,苏州市商业银行沧浪支行副行长,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保部经理,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济师,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发行人副总裁。现任发行人董事兼副总裁。
钱晓红,女,1969年3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酒店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公司董事长,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现任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兼任发行人董事。
周文清,男,1966年6月出生,博士。历任苏州市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服务部经理、主任助理、副主任以及主任,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园区国资办副主任。现任园区国资办副主任,兼任发行人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发行人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发行人3名监事分别为朱钧、赵红霞、张涵,简历如下:
朱钧,男,1971年7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国资处副处长。现任苏州工业园区国资办科员,兼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赵红霞,女,1972年5月生,硕士,经济师。历任苏州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外销员,苏州新区自来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职员,葛兰素史克(苏州)有限公司人事顾问,阿斯利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销售培训顾问,亿格铼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人事经理,贝朗医疗(苏州)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发行人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发行人监事。
张涵,女,1973年12月生,硕士。历任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处长,发行人总裁办公室主任。现任发行人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为林向红和盛刚。
林向红,个人简历详见发行人董事部分。
盛刚,个人简历详见发行人董事部分。
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说明
发行人董事周文清为园区国资办副主任,监事会主席朱钧系园区国资办科员。上述二人不在发行人领薪。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设置符合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要求,任职前均有园区国资办的审批文件。
(三)人员结构
截至2015年6月末,发行人集团层面共有职工35人,整体学历水平较高,素质较好。
表3-5:发行人集团层面人员情况表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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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看,发行人集团层面人员素质相对较高、结构合理,能够满足其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的需要。各子公司聘任专业投资团队,具有相应工作经验和资历、胜任能力。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和债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股份和债券情况。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是苏州工业园管委会下属的管理超过230亿元资金规模的投资控股企业,业务覆盖股权投资、债权融资服务和投融资服务三大板块。为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创业企业的发展壮大,发行人搭建了股权投资和债权融资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投融资业务体系,辅以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专业的投融资服务支撑体系,通过三大业务板块在资本运作、风险控制、营运配置等方面的协同运作,在探索金融创新、促进科技创新、引导基金集聚、助推产业升级等方面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截至2015年6月末,发行人共投资种子期项目218个,成长期项目73个,成熟期项目42个;完成并购投资7个,金融投资3个;共投资子基金37支;投资项目中有38家企业已上市或过会。
以下是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各业务板块的收入、毛利润和毛利率情况表:
表3-6:发行人合并口径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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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7:发行人合并口径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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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8:发行人合并口径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毛利润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
表3-9:发行人合并口径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毛利率情况
单位:%
■
近年来发行人各项主营业务发展状况良好,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6,194.23万元、81,911.92万元、114,509.92万元和90,636.78万元。
从业务构成来看,发行人主营业务由股权投资、债权融资服务以及投融资服务三大板块构成,2014年三项业务分别实现收入77,427.55万元、27,428.66万元和9,653.70万元,在营业收入中占比分别为67.62%、23.95%和8.43%;2014年,发行人通过股权投资、债权融资服务以及投融资服务获得毛利润分别为77,427.55万元、16,051.27万元和4,867.80万元,分别占比78.73%、16.32%和4.95%,毛利率分别为100%、58.52%和50.42%。
受益于股权投资服务高毛利率特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综合毛利率高达85.27%、89.30%、85.88%和94.41%。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报告时名称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发行人2012年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苏公S〔2013〕A023号”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3年、2014年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4)第20414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5)第23018号”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发行人2015年上半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由于发行人的多项业务依托于下属子公司来开展,因此合并口径的财务数据相对母公司口径数据更能充分反映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和偿债能力。为完整反映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本节中重点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分析对象。如未作特殊说明,本节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其他内容所涉及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上述经审计的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合并财务报告和未经审计的2015年上半年合并财务报表。
由于财政部在2014年颁布了新的财务会计准则,发行人重要会计政策发生变更,发行人对2014年期初财务数据(2013年期末财务数据)按照新的财务会计准则进行了追溯,并经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出具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5)第23018号”确认。由于执行新的财务会计准则导致发行人2013年期末数据和2014年期初数据不一致的情形,如未作特殊说明,本节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引述的数据为按照新准则追溯调整的2014年期初数据。
2013年,发行人因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核算和合并范围等调整事项,对2012年度财务数据追溯调整,该调整经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确认,引用调整前的数据也经过审计机构公证天业确认。考虑到三年数据口径一致性和可比性,本节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调整后的可比数据”,系考虑到上述调整事项发行人将2012年数据追溯调整后的数据。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公S〔2013〕A023号”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4)第20414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5)第23018号”审计报告。上述审计报告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发行人2015年上半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投资者如需了解发行人的详细财务会计信息,请参阅发行人上述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未经审计的2015年上半年财务报表。以上文件已置备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处供投资者查询。
表4-1:发行人合并口径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表4-2:发行人合并口径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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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2012年以年末数代替平均数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2012年以年末数代替平均数
(6)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7)EBITDA=利润总额+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8)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9)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额)×100%,2012年以年末数代替平均数
(10)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总资产额)×100%,2012年以年末数代替平均数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772,901.54万元、1,252,457.17万元、1,585,528.16万元和1,416,698.96万元,负债合计分别为354,544.73万元、648,356.41万元、825,433.77万元和656,780.79万元,所有者权益分别为418,356.81万元、604,100.76万元、760,094.39万元和759,918.17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5.87%、51.77%、52.06%和46.36%。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6,194.23万元、81,911.92万元、114,509.92万元和90,636.78万元,分别实现净利润26,272.39万元、27,652.19万元、28,936.37万元和49,049.96万元;近三年,发行人EBITDA分别为36,912.03万元、61,211.13万元和72,599.48万元,对发行人利息的保障程度高。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51,714.95万元、68,830.58万元、95,465.86万元和107,568.19万元,货币资金存量较充裕,能为到期债务偿还提供一定支撑,处于较好水平。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基本情况
本次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根据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发行人承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仅用于已披露的用途,不转借他人使用,不得用于非生产性支出,并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机制和隔离措施。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债券的成功发行在有效增加发行人运营资金总规模的前提下,发行人的财务杠杆使用将更加合理,并有利于发行人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二)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发行人的流动比率明显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综上所述,本次债券的发行将进一步优化发行人的财务结构,大大增强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同时为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使公司更有能力面对市场的各种挑战,保持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三)对于发行人财务情况的影响
本次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且全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以201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口径为基准,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从债券发行前的46.36%增加至49.90%。
1、模拟假设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5年6月30日;
(2)假设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亿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且全部发行;
(3)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额10亿元全部计入2015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
(4)本次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2、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表5-1: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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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陈述的用途一致,规避市场风险、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专项账户存放的债券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专款专用,并由监管银行对账户进行监管。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债券核准文件;
2、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
3、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4、主承销商对本次公司债券出具的核查意见;
5、发行人最近三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2015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7、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出具的评级报告;
8、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9、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备查地点
在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和承销商处查阅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债券转让交易场所网站查阅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1、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9幢3楼
联系人:郭平
联系电话:0512-66969803
传真:0512-66969998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
联系人:杨兴、张宁宁
联系电话:010-85130443
传真:010-65608445
| 简称 | | 释义 |
|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元禾控股 | 指 | 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原名“苏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集团、集团层面、母公司 | 指 | 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不包括合并范围子公司 |
| 本次债券/本次债券 | 指 | 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次债券的发行 |
| 余额包销 | 指 | 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按承销协议约定在规定的发售期结束后将剩余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
| 兑付款项 | 指 | 本次债券的本金与利息之和 |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为本次债券的发行而制作的《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发行人为本次债券的发行而制作的《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
| 《公司债办法》 | 指 | 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1月颁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上交所/债券转让交易场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合格投资者 | 指 | 根据《公司债办法》、证券转让交易场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
| 监管银行/中信银行苏州金鸡湖支行 | 指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鸡湖支行 |
| 《承销协议》 | 指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为本次债券发行签订的《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关于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 债券持有人会议 | 指 | 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 |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发行而制定的《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 审计机构 | 指 | 发行人审计机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普华永道 | 指 | 发行人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证天业 | 指 | 发行人审计机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评级机构/中诚信证评 | 指 | 本次债券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
| 发行人律师 | 指 |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 |
| 近三年 | 指 | 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 |
| 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 指 |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上半年(1-6月) |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6月末 |
| 报告期各期 | 指 | 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上半年(1-6月) |
| 公司章程 | 指 | 发行人章程,即《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章程》 |
| 截至目前 | 指 | 截至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日 |
| 交易日 | 指 | 按照证券转让交易场所规定、惯例执行的可交易的日期 |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假日或休息日) |
| 法定假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假日 |
| 苏州创投、苏创投集团 | 指 | 发行人前身苏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 产品简称 | 种类 | 发行规模 | 余额 | 票面
利率 | 期限 | 主体等级 | 债项等级 | 评级机构 |
| 09苏创投债 | 企业债 | 5.00 | 2.60 | 6.70 | 7年(5+2) | A+ | AAA | 中诚信国际 |
| 14苏元禾债 | 企业债 | 10.00 | 10.00 | 6.85 | 7年(5+2) | AA | AAA | 中诚信国际 |
| 14元禾PPN001 | 定向工具 | 10.00 | 10.00 | 5.70 | 3年 | AA | - | 中诚信国际 |
| 合计 | - | 25.00 | 22.60 | - | - | - | - | - |
| 产品名称 | 产品种类 | 发行规模 | 余额 | 票面
利率 | 期限 | 发行日 | 主体/债项评级 | 增信情况 |
| 09苏创投债 | 企业债 | 5.00 | 2.60 | 6.70 | 7年(5+2) | 2009/04/30 | A+/AAA | 第三方担保 |
| 14苏元禾债 | 企业债 | 10.00 | 10.00 | 6.85 | 7年(5+2) | 2014/04/21 | AA/AAA | 第三方担保 |
| 14元禾PPN001 | 定向工具 | 10.00 | 10.00 | 5.70 | 3年 | 2014/11/17 | AA/- | |
| 合计 | - | 25.00 | 22.60 | - | - | - | - | - |
| 出资人名称 | 出资金额 | 出资比例 |
|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 90,000 | 30% |
|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210,000 | 70% |
| 合计 | 300,000 | 100%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1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73,000.00 | 创业投资 | 100.00 | 100.00 |
| 2 | 苏州工业园区国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5,000.00 | 创业投资 | 50.00 | 75.00 |
| 3 | 元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 | 投资管理 | 70.00 | 70.00 |
| 4 | 苏州工业园区沙湖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5,000.00 | 资产管理 | 100.00 | 100.00 |
| 5 | 苏州工业园区沙湖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资产管理 | 100.00 | 100.00 |
| 6 | 苏州工业园区禾裕科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0 | 投资咨询 | 100.00 | 100.00 |
| 7 | 苏州元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600.00 | 创业投资 | 26.00 | 100.00 |
| 8 | 苏州工业园区原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 | 创业投资 | 100.00 | 100.00 |
| 9 | 凯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2,000.00 | 创业投资 | 100.00 | 100.00 |
| 10 | 华圆管理咨询(香港)有限公司 | 港币1元 | 投资管理 | 100.00 | 100.00 |
| 11 | 苏州融创科技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 | 融资担保 | 70.00 | 63.64 |
| 12 | 淮安市禾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20,000.00 | 发放贷款、提供担保 | 51.00 | 70.00 |
| 13 | 南通市禾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20,000.00 | 发放贷款、提供担保 | 40.00 | 55.00 |
| 14 |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30,000.00 | 发放贷款、提供担保 | 45.00 | 60.00 |
| 15 | 苏州市禾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30,000.00 | 发放贷款、提供担保 | 40.00 | 66.67 |
| 16 | 苏州融华租赁有限公司 | 20,000.00 | 融资租赁、租赁 | 51.00 | 60.00 |
| 17 | 苏州工业园区银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资产管理 | 30.00 | 33.33 |
| 18 | 泰州市禾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15,000.00 | 发放贷款、提供担保 | 80.00 | 80.00 |
| 19 | 苏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5,000.00 | 金融服务 | 40.00 | 40.00 |
| 序号 | 名称 | 入账科目 | 持股比例 |
| 1 | 重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长期股权投资 | 50.00 |
| 2 | 华亿创业投资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 长期股权投资 | 50.00 |
| 3 |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原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长期股权投资 | 49.00 |
| 4 |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长期股权投资 | 49.00 |
| 5 | 国创元禾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长期股权投资 | 63.20 |
| 6 |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长期股权投资 | 24.28 |
| 7 | 苏州华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长期股权投资 | 100.00 |
| 8 | EngineeringandIPAdvancedTechnologiesLtd. | 长期股权投资 | 28.28 |
| 9 | 英菲尼迪-中新创业投资企业 | 长期股权投资 | 49.50 |
| 10 |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顺风股权投资企业 | 长期股权投资 | 32.55 |
| 11 | 苏州工业园区原点正则壹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长期股权投资 | 32.61 |
| 12 |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1.72 |
| 13 | 国创开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0.00 |
| 14 | 苏州凯风进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8.00 |
| 15 |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72 |
| 16 | 金沙江联合创业投资企业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4.51 |
| 17 | 和舰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5.12 |
| 18 | 山东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37 |
| 19 | 苏州钟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5.60 |
| 20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0.25 |
| 21 | 苏州盘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9.72 |
| 22 | 苏州德睿亨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9.00 |
| 23 | 苏州凯风万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8.85 |
| 24 | 软库博辰创业投资企业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0.00 |
| 25 | 苏州苏试试验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11 |
| 26 | 苏州德晟亨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3.91 |
| 27 | 新开发联合创业投资企业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67 |
| 28 | 长三角创业投资企业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9.60 |
| 29 | 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7.48 |
| 30 | 苏州工业园区易联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9.00 |
| 31 | 华穗食品创业投资企业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6.21 |
| 32 | 北极光创业投资企业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3.22 |
| 33 | 中国安芯控股有限公司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0.08 |
| 34 | 真宽通信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0.95 |
| 姓名 | 职务 | 年龄 | 兼职取薪情况 | 是否公务员 | 政府任
职情况 | 任职期间 |
| 林向红 | 董事长、总裁 | 45 | 否 | 否 | - | 2002年1月至今 |
| 盛刚 | 董事、副总裁 | 44 | 否 | 否 | - | 2009年5月至今 |
| 钱晓红 | 董事 | 46 | 否 | 否 | - | 2009年8月至今 |
| 周文清 | 董事 | 49 | 否 | 是 | 苏州工业园区国资办副主任 | 2009年8月至今 |
| 朱钧 | 监事会主席 | 44 | 否 | 是 | 苏州工业园区国资办科员 | 2010年6月至今 |
| 赵红霞 | 监事 | 43 | 否 | 否 | - | 2009年8月至今 |
| 张涵 | 监事 | 38 | 否 | 否 | - | 2014年12月至今 |
| 项目 | 人数 | 比例 |
| 学历结构: |
| 本科生及以上 | 34 | 97.14 |
| 大专、中专 | 1 | 2.86 |
| 高中、技校及以下 | 0 | 0.00 |
| 合计 | 35 | 100.00 |
| 职称结构: |
| 高级职称 | 3 | 8.57 |
| 中级职称 | 2 | 5.71 |
| 初级职称及以下 | 30 | 85.72 |
| 合计 | 35 | 100.00 |
| 年龄结构: |
| 30岁以下 | 8 | 22.86 |
| 30-40岁 | 18 | 51.43 |
| 40-50岁 | 9 | 25.71 |
| 50岁以上 | 0 | 0.00 |
| 合计 | 35 | 100.00 |
| 业务板块 | 2015年1-6月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股权投资 | 74,134.21 | 81.79 | 77,427.55 | 67.62 | 49,529.59 | 60.47 | 38,799.72 | 69.05 |
| 债权融资 | 11,464.26 | 12.65 | 27,428.66 | 23.95 | 23,654.34 | 28.88 | 3,951.65 | 7.03 |
| 投融资服务 | 5,038.32 | 5.56 | 9,653.70 | 8.43 | 8,727.99 | 10.66 | 13,442.86 | 23.92 |
| 收入合计 | 90,636.78 | 100.00 | 114,509.92 | 100.00 | 81,911.92 | 100.00 | 56,194.23 | 100.00 |
| 业务板块 | 2015年1-6月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股权投资 | - | - | - | - | - | - | - | - |
| 债权融资 | 2,877.82 | 56.76 | 11,377.40 | 70.39 | 4,812.19 | 54.92 | 1,692.86 | 20.46 |
| 投融资服务 | 2,192.61 | 43.24 | 4,785.90 | 29.61 | 3,949.37 | 45.08 | 6,581.89 | 79.54 |
| 成本合计 | 5,070.43 | 100.00 | 16,163.30 | 100.00 | 8,761.56 | 100.00 | 8,274.75 | 100.00 |
| 业务板块 | 2015年1-6月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股权投资 | 74,134.21 | 86.64 | 77,427.55 | 78.73 | 49,529.59 | 67.71 | 38,799.72 | 80.97 |
| 债权融资 | 8,586.44 | 10.03 | 16,051.27 | 16.32 | 18,842.15 | 25.76 | 2,258.79 | 4.71 |
| 投融资服务 | 2,845.71 | 3.33 | 4,867.80 | 4.95 | 4,778.62 | 6.53 | 6,860.97 | 14.32 |
| 毛利润合计 | 85,566.35 | 100.00 | 98,346.62 | 100.00 | 73,150.36 | 100.00 | 47,919.47 | 100.00 |
| 项目 | 2015年1-6月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 股权投资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债权融资 | 74.90 | 58.52 | 79.66 | 57.16 |
| 投融资服务 | 56.48 | 50.42 | 54.75 | 51.04 |
| 综合毛利率 | 94.41 | 85.88 | 89.30 | 85.27 |
| 主要财务数据 | 2015年6月末/1-6月 | 2014年末/度 | 2013年末/度 | 2012年末/度 |
| 资产总额 | 1,416,698.96 | 1,585,528.16 | 1,252,457.17 | 772,901.54 |
| 货币资金 | 107,568.19 | 95,465.86 | 68,830.58 | 51,714.95 |
| 负债合计 | 656,780.79 | 825,433.77 | 648,356.41 | 354,544.73 |
| 所有者权益 | 759,918.17 | 760,094.39 | 604,100.76 | 418,356.81 |
| 营业收入 | 90,636.78 | 114,509.92 | 81,911.92 | 56,194.23 |
| 净利润 | 49,049.96 | 28,936.37 | 27,652.19 | 26,272.3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876.65 | -51,374.48 | -148,821.79 | 7,576.4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028.63 | -6,822.59 | -302.44 | -41,160.6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745.69 | 86,636.68 | 163,485.83 | -7,462.43 |
| 财务指标 | 2015年6月末/1-6月 | 2014年末/度 | 2013年末/度 | 2012年末/度 |
| 流动比率 | 0.95 | 1.05 | 0.75 | 0.67 |
| 速动比率 | 0.95 | 1.05 | 0.75 | 0.67 |
| 资产负债率 | 46.36% | 52.06% | 51.77% | 45.87%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 | 326.23 | 223.70 | 120.21 |
| 存货周转率(次) | - | 56.18 | 28.99 | 26.67 |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 | 1.99 | 2.30 | 1.71 |
| EBITDA | - | 72,599.48 | 61,211.13 | 36,912.03 |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 - | 2.12 | 2.43 | 1.88 |
| 净资产收益率 | - | 4.24% | 5.41% | 6.28% |
| 总资产收益率 | - | 2.04% | 2.73% | 3.40% |
| 科目 | 本次债券发行前 | 本次债券发行后(模拟) | 模拟变动额 |
| 流动资产合计 | 309,486.26 | 409,486.26 | 100,000.00 |
| 资产总计 | 1,416,698.96 | 1,516,698.96 | 100,00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 324,568.32 | 324,568.32 | - |
| 负债合计 | 656,780.79 | 756,780.79 | 100,000.00 |
| 资产负债率 | 46.36 | 49.90 | 3.54 |
| 流动比率 | 0.95 | 1.26 | 0.31 |
| 速动比率 | 0.95 | 1.26 | 0.31 |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签署日:二O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主承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