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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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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浙江
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基金”)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基金自2015 年11月5日起参加同花顺基金申购费率的优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根据同花顺基金指定方式办理相关基金的申购业务,并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5010);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7010);

 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3010);

 国联安德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257020);

 国联安德盛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257030);

 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257040);

 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253020、B 类253021);

 国联安主题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7050);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3030);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257060);

 国联安优选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7070);

 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162509);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代码:162510);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253060、B 类253061);

 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53070 、C类001525);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58);

 国联安中证医药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59);

 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7);

 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0664);

 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1007);

 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57);

 国联安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1228);

 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1221);

 国联安添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359、C类001654)等。三、优惠活动方案

 1、业务开通时间

 2015 年11月5日起,具体优惠活动以同花顺基金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2、基金申购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同花顺基金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同花顺基金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同花顺基金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站:www.5ifund.com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vip-funds.com 或www.gtja-allianz.com。

 五、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同花顺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同花顺基金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同花顺基金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同花顺基金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5、凡涉及本基金在同花顺基金办理申购未明事项,敬请遵循同花顺基金的具体规定;

 6、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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