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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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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5-076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4日接到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泰宁青杉林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宁林场”)通知,泰宁林场就其与南平市建阳区世丰木业有限公司经营承包合同纠纷案于2015年11月3日向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提起反诉,反诉原告为泰宁林场,反诉被告为南平市建阳区世丰木业有限公司。反诉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一、解除反诉原告与反诉被告于2003年8月16日签订的《承包青杉林场林木资产经营合同》。

 二、反诉被告支付反诉原告承包费3968766.9元,并从2015年7月1日起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反诉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至反诉被告付清承包费时止。

 三、反诉被告赔偿反诉原告经济损失538万元。

 四、反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15年10月26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泰宁林场通知,南平市建阳区世丰木业有限公司因与泰宁林场经营承包合同纠纷向上述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公司将持续关注和落实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应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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