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10月30日、 2015年11月2日、2015年11月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累计偏离-21.8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经征询,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预计2015年财务数据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业绩预告范围不存在差异。
3、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