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新宇先生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4年12月16日,李新宇先生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李新宇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1,500万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无限售流通股710万股,高管锁定股790万股,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2月1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2月16日。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90)。
2015年11月02日,李新宇先生已将上述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提前购回,并办理了相关解押手续。
李新宇先生目前共持有公司股份90,758,4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47%。截止本公告日,李新宇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5,344,8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3%,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49.96%。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