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2),公司与内蒙古安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洁”)及其股东贠瑞林、张丽韫、赵新利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就共同开展LNG加气站、液化工厂、汽车改造厂等项目达成合作意向。
上述协议签署后,公司积极推动、有序开展各项筹备工作,现因协议各方在合作条件方面差距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合作事项。
公司与安洁及其各股东签署的协议属于意向性协议,未发生资金交易往来,不会对当期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终止安洁合作项目并不影响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将继续寻找其他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