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1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各董事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佳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董立群、周宗和、杭州博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董立群、周宗和及杭州博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股东董立群、周宗和、杭州博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范围,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于天荣、郭林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于天荣、郭林签署《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安方高科电磁安全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股东于天荣、郭林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范围,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