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5月28日起停牌。停牌以来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相关议案, 并于2015年10月26日披露了《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他相关文件。10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进展公告。
根据相关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2015 年11月3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32号)。公司正在就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并修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因此,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在回复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获得批准后确定公司股票复牌时间。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