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2015-092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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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1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宜昌市珍珠路长城宾馆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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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国璋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程亚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 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4人,董事长李国璋、董事舒龙、熊涛因公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俞少俊、傅孝思、陈祖兴、熊新华、杨晓勇、潘军因事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会主席王相森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河南兴发昊利达肥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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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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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为参股联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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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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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签署的关于不利用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承诺,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 2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飞武、姬建生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