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80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8月2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3),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如意集团,股票代码:000626)自2015年8月24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9月16日,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
公司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判断无法按照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的计划完成相关事项,于2015年10月16日发布公告申请证券继续停牌,并承诺最晚将在2015年11月2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23日、9月30日、10月14日、10月16日、10月21日及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0、2015-072、2015-073)、《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6)、《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7)。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交易额较大,审批程序较为复杂,公司预计无法在2015年11月2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司拟申请延期复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已将该事项提交2015年11月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
由于本次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故本次参会的关联董事秦兆平先生、白新华女士、金波先生、刘永军先生、刘福堂先生、赵良兴先生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同意上述议案。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
1、交易标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2、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收购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配套募集资金,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交易,最终交易金额以评估价为基础确定。
公司自停牌之日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和参与各方落实交易各个环节的事项。公司选聘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力律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目前,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公司与参与各方正就相关内容进一步商讨并确定最终方案细节。
三、已确定的内容及尚无法确定的内容
目前公司已经确定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交易对象、交易规模、交易方式等主要交易内容,审计评估工作也已开展。后续将根据审计评估情况确定最终交易方案,尽快推进国资审批等各个方面的审批程序。
四、尽快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
公司将督促交易各方尽快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计评估、审批程序等相关工作,尽快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五、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提案
2015年11月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本次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在审议该议案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六、预计复牌日期
若《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获得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将最晚于2016年2月24日复牌。
若《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未获得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将最晚于2015年11月24日复牌。如公司未能在2015年11月24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同时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详细了解了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事宜后,认为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一致同意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79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5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3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对相关议案表决如下:
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由于本次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故本次参会的关联董事秦兆平先生、白新华女士、金波先生、刘永军先生、刘福堂先生、赵良兴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审议本议案时独立董事亦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二、决定于2015年11月18日在连云港市召开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81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4.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18日上午10:00。
4.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7日-11月18日。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15:00至2015年11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9:30-11:30和13:00-15:00。
4.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5.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5.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3、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江苏海州湾会议中心(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新城海州湾路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由于本次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故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提案的投票权。
三、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深圳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受托出席者,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于2015年11月1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1、投票代码: 360626。
1.2、投票简称:如意投票。
1.3、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1.4、在投票当日,“如意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1.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5.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1.5.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以相应的委托价格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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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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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1.5.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2.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 至2015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 。
2.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3、股东依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张勉;电话:0518-85153595;传真:0518-85150105;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北郊路6号;邮政编码:222006。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1月18日召开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事项: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
委托期限:截止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1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章): 被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