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浦发银行自2015年11月4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可通过浦发银行办理开户及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认购业务,其他业务的开通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届时公告。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