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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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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欧盟对中国铝轮毂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10月28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对原产于中国的铝轮毂产品的终裁结果,裁定我公司的反倾销税率为22.3%,自2010年10月29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首发招股书及定期报告)

 2015年10月27日,欧盟委员会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立案公告,宣布开始针对中国铝轮毂产品现有反倾销措施的“日落复审”(即“到期复审”)。此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间是2014年10月1日到2015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间是2012年1月1日到2015年9月30日。该复审调查的目的是判定是否需要继续延长实施现有反倾销措施,如果经调查判定,即使取消现有措施,来自中国的铝轮毂产品也不会重新或继续向欧盟倾销并给欧盟相关产业造成损害,则会取消原有反倾销措施,否则将延长现有措施。一般延长执行措施的期限为5年。根据欧盟反倾销法规,日落复审调查程序不得超过15个月,自立案公告之日起算。在该调查期间内,原有反倾销措施继续执行。

 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1-9月我公司汽车铝轮毂产品对欧盟出口分别为4735.85万元、4080.14万元、5254.33万元和2758.04万元,占公司各年销售收入的5.84%、4.85%、6.31%和5.55%。

 公司已启动了反倾销应对工作,成立了反倾销调查工作小组,并配合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进行行业无损害抗辩。本次欧盟对中国铝轮毂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期间,我公司出口欧盟汽车铝轮毂产品将继续被征收22.3%的反倾销税率。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复审的进展情况,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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