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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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截至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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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5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仅限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通过场外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的基金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投资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对本基金的最后一次相关选择(或修改)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4、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3日